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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正积极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进程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1-08-24
浏览次数: 4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47号(科学技术类082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为配合专利法修改,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细则修改进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99号

(科学技术类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全国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珠宝市场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提案所提建议对加强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珠宝行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深表认同,并在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过程中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多措并举便利专利申请人快速获权,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监管工作,提供更好商业环境和竞争机制


(一)修改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相关制度。先后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修订《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等执法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标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业务指导。


(二)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聚焦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和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先后组织开展相关执法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全国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2万件,同比增加9.9%。2021年,印发《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业务指导,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保护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保护水平。


二、关于建立通畅的专利申请渠道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建立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并结合各地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对于符合要求的珠宝领域,申请人可向本地保护中心或快速维权中心提出该领域案件的预审请求,通过预审后由我局专利审查部门进行快速审查。同时,我局积极创新审查模式,2017年8月修订发布《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拓展至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处理流程。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通道和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均较普通专利申请大大缩短,申请人可根据规定提出请求,加快审查进程。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关于压减专利审查周期的要求,实施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适度扩大审查队伍、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开展审查系统智能化升级等措施,不断提升审查效率。


三、关于加强维权立法,提高违法成本



(一)完善专利法律制度。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修改条款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是本次修改的重点内容,包括对严重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提高至五百万元,减轻权利人主张赔偿时的举证负担,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等。同时,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相关制度,新增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制度,并将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延长为15年。为配合专利法修改,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11日,我局就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细则修改进程。


(二)完善商标法律制度。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期施行,主要包括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等内容。为配合商标法修改,2019年10月,我局出台部门规章《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提高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并持续关注修改后商标法和配套规章的实施效果,推进商标法进一步修改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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