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浙江发布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1-07-02
浏览次数: 15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知识产权是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展示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精神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为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明确知识产权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征程全面开启


(一)“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浙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完善、保护更加有效、运用效益更加凸显、支撑创新发展更加有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11项关键指标全部超额完成。

一是制度政策更加完备。知识产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浙江省专利条例》推行实施,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1年)》。知识产权成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平安浙江”“营商环境评价”和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


二是创造活力不断释放。“十三五”期间,我省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有效注册商标数量复合增长率达到15%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增长2.7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达6万件;作品著作权年登记量达2.5万件;有效地理标志、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分别达到376件、408个、263个。


三是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到1250亿元,专利权转让、许可数量累计超15万件。成立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各类知识产权5255项,交易金额11.67亿元。38个品牌入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丽水山耕”“苍农一品”包揽地市级、县市级中国区域农业形象品牌类冠军。


四是保护环境持续优化。深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成立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率先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保护更加有力。率先下放专利行政执法权至县级,建立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专利权维权周期缩短50%以上。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家、快速维权援助中心3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2家。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1.2万件,审结10.9万件;累计查办商标违法案件20562件,罚没4.69亿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1955件,调处电商专利侵权纠纷65万件。


五是管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11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序列,杭州、宁波、台州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76.4%的县(市、区)进入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县。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230家,2322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国家认证。知识产权“跑一地”“一件事”和“一公里”改革深入推进,建成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13家、省级品牌服务指导站204家,商标受理窗口实现设区市全覆盖,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数量实现翻番。

表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进度评价
发明专利年授权量
40000
49888
已实现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17
34.1
已实现
PCT年申请量
1600
4307
已实现
每百家企业有效注册商标量
82
100.1
已实现
驰名商标累计拥有量
600
646
已实现
作品著作权登记量
万件
1.8
2.5
已实现
有效植物新品种量
150
671
已实现
技术市场成交额
亿元
220
1400
已实现
许可使用金额
亿元
5
7.1
已实现
质押贷款额
亿元
150
602
已实现
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
15
22
已实现



(二)“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在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方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与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的要求相比,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不高,服务供给不足、管理能力薄弱、市场运用不充分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效果不理想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改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强化;知识产权对创新激励和经济竞争力提升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十四五”时期是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第一个五年,是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征程的新起点。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知识产权国际环境、发展形势、目标要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要求我们更好地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发,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系列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知识产权整体智治水平,乘势而上奋力开启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征程。


(三)“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以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统领,以知识产权数量多起来、结构优起来、运用活起来、形象树起来等“四个起来”为目标,以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为主线,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积极打造数字化改革引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新贡献。

2. 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新形势下制约我省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障碍,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强省战略体系,修订完善法律法规,针对性地制定重大政策举措,实现战略规划、法律法规、具体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反映时代特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坚持质量为要,效益优先。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鼓励更多政策、资源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倾斜;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实现重点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倍增,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
坚持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坚持多元治理、统筹协调、重点突破,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跨部门间的联动执法运行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手段;强化司法裁判和行政执法保护,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逐步完善行业标准及规范,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依托浙江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充分运用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智慧治理和制度变革,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模式。


坚持浙江特色,协调发展。立足我省区域发展优势,以知识产权要素资源整合和精准匹配为主线,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赋能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高效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切实将区域知识产权发展优势转化为产业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高质量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3. 发展目标


围绕“四个起来”,聚焦科创大走廊和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园区等“一廊三区”主战场,强化龙头企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孵化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提升企业成长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聚合力。到2025年,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与区域、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技术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智保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数字化改革引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1)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全、合力更强。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基本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优质、开放深入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省部会商和局市会商工作机制,整合各级各类资源,有效赋能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知识产权创造数量更多、结构更优。推动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标准化、产业化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和国际标准,建设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强化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利用,突出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对产业、企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优化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到2025年,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海外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达到5000件。


(3)知识产权运用市场更活、效益更高。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运营高效运作,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继续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证券化、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充分发展。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大幅提升,达到1000亿元。


(4)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强、形象更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充分尊重知识价值、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到2025年,知识产权示范市、示范县(市、区)覆盖率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得到提升。


表2  “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  要  指  标
2020年实现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1.1
17
预期性
2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3000
5000
预期性
3
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万件)
20
30
预期性
4
三大重大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万件)
9
15
预期性
5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300
400
预期性
6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件)
5900
7500
预期性
7
作品著作权登记量(万件)
2.5
4.2
预期性
8
地理标志有效量(件)
376
450
预期性
9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亿元)
602
1000
预期性
10
专利权转让、许可数量(万件)
3.5
10
预期性
11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数量(家)
5
15
预期性
12
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家)
250
500
预期性
13
知识产权示范县(市、区)覆盖率(%)
77.5
90
预期性
14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家)
455
1000
预期性
15
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家)
13
30
预期性
16
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家)
204
500
预期性



注: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2020年实现值及统计口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数据为准。


二、聚焦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治理新体系


(一)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以项目化合作为抓手,建立部门常态化合作机制。完善省部、局市合作会商工作机制,强化四级联动,“一地一策”做实做深知识产权工作。鼓励各地探索优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门类的综合管理,在纺织品、服饰等领域试点开展外观设计专利、版权等涉及创意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模式。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机构管理制度。


(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


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省专利条例》《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各地针对特色产业出台知识产权专项法规、规章、政策,完善省、市、县三级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协同,释放叠加效应。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的衔接和联动,建立政策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


(三)推进知识产权区域一体化建设


大力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维权执法一体化、信用建设一体化,有力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完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会商、跨域保护协作、保护平台共建共享等机制,争取设立中国知识产权长三角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完善“三省一市”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监管协作,推进实现三省一市知识产权资源共享、规范标准同步。建设大湾区和四大都市区知识产权共享平台,提升杭甬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水平,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飞地”,推进知识产权“山海协作”。


三、聚焦高质量,激发内在活力、强化服务保障,熔铸知识产权创造新优势


(一)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和前瞻布局


实施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中心,充分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立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攻关目录,推进科技规划与知识产权事务协同。建立知识产权检索、创造、布局和工业设计、产品研发同步推进的政策机制、管理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事务与技术研发、法务、商务相融合。实施知识产权产业链布局计划,围绕高价值的核心专利形成专利组合,打通高价值专利布局、高效益成果转化、高层级标准制定全链条。实施PCT国际专利申请倍增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健全高价值专利筛选机制,完善专利奖评选体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化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运用促进。打造精品版权,加快培育文化创意、时尚、软件、影视及融媒体等领域的核心版权。支持集成电路企业申请注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老字号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



专栏1  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联动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体系,科学制定高质量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赋分办法,强化过程管理和闭环管理。


1. 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地方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改立废工作,坚持差额补助,完善制度程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和非正常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


2. 鼓励微内容、微创新、微应用、微电影等微经济新业态发展,加快数字影音、网络直播等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浙江影响力的数字精品版权。


3. 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乡村产业“十业万亿”工程建设,加快地理标志、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证明商标培育,推动“西湖龙井”“金华火腿”“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区域品牌走向世界,到2025年,100个产业超亿元的乡村振兴联合体、50个农业强镇实现知识产权全覆盖。


4. 率先在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承担重大技术、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攻关,建立高质量绩效评价体系。


5. 支持企业实施积极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策略,通过PCT等途径加快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建成一批具备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参与全球竞争的旗舰型企业,我省外向型经济知识产权风险明显降低。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办好AIPPI杭州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系统谋划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新格局。



(二)更加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头雁计划”,培育500家专利密集、品牌价值高、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将企业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等遴选评价体系,引导行业领军型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探索建设科创板知识产权加速器,培育一批科创型上市企业。加大国有企业创造评价激励,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计划。以共建专利池、形成知识产权联盟等形式,强化大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推进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专利侵权监测公共服务机制、维权援助机制,健全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服务体系。支持杭州等地围绕重点产业,推进知识产权“头雁”产业、“头雁”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援助计划。



专栏2  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建设工程


建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名录库,并在企业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园区建立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


1. 统筹引进中介辅导机构,提前开展知识产权及法务、财务等规范和服务工作。
2. 对接配置知识产权快速预审、优先审查资源。


3. 提供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等公共服务,建立专题知识产权大数据库,为企业选择重点研发方向、合理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提供服务。


4. 引导风险基金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的高价值知识产权企业的投资;支持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


5. 开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为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法律咨询等服务,扫清其上市潜在的法律障碍。




(三)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深化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打造若干国家级、区域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旗舰店”,布局一批专业型、特色型省级公共服务集聚示范“加盟店”,创建一批面向基层和企业一线的品牌指导服务“连锁店”。优化提升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和商标申请绿色通道。支持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完善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网点布局,充分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枢纽作用。



专栏3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


通过建设“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办事事项,贯通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一张网”办理,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1. 上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贯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融合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著作权等全门类事项,囊括申请、登记、确权、授权、缴费、无效、终止、政策资助等全周期服务。


2. 建设省域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借势国家改革,打通国家、省、市、县各层级,市场监管、司法、法院、版权、文旅、海关、农业、林业等各部门的知识产权服务节点,推动创新主体、服务平台、专家人才、行政监管、执法司法等数据互通共享,构建“一库一图一表一指数”体系,为知识产权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3.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减费用”,推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让知识产权数据在网上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实现知识产权网上办事“最多跑一次”“零见面”。


4. 以数字化引领撬动知识产权各领域改革。聚焦知识产权重点领域,迭代升级重要场景,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等多跨协同机制,推动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服务向“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集成,打破条块分割、条线孤立的碎片化模式,再造政府后台流程和公共服务方式,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变革。



(四)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机制改革


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等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评价激励,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完善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支持高校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平台。推动高校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专利导航工作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到产业集聚区设立专业分院、分所,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关键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成果运用。


(五)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市场体系,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完善提升服务链,促进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充分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研发、贸易、投资全球化发展的服务需求。依托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实现11个地级市全覆盖。实施百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计划,重点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细分专业服务机构、涉外服务机构、大数据服务机构等发展,鼓励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鼓励服务业态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建立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培育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



专栏4  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程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


1.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品牌化、高端化、集成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施并购重组和股改上市。到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达到20家。


2. 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和榜单制度,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竞争更加公开透明。“十四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收入年均增幅达到15%以上。


3. 持续加大国际知名品牌服务机构招引力度。实行无差别待遇,鼓励省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浙设立机构,为浙江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


4. 加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资源跨区域共享流动,通过精细化分工、联合服务公关等方式大力提升杭州等地知识产权服务高地的辐射功能。



四、聚焦竞争力,赋能产业、锻造长板,创启知识产权驱动发展新局面


(一)完善知识产权赋能产业机制


推广专利导航机制,绘制重点产业、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图谱,实施区域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公布专利优先审查产业目录,引导对接人才资源、研发资源、信息资源、金融资源等服务资源。引导产业集聚区设立公共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攻关公共关键技术,推动扩散共享。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和标志性产业链,建设一批对标国际、面向未来的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和基础专利,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组建一批知识产权联盟,打通从高质量专利到专利密集型产品、专利密集型产业的转化通道。积极培育标准必要专利,建立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制造业服务业“两业”融合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绿色道道。探索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机制。



专栏5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战略支撑工程


围绕“互联网+”、新材料、生命健康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优先策略,全面提升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能力,促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策源地建设的重大战略支撑作用。


1. 打造高价值创造集聚地。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聚焦5G、人工智能、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打造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基础研发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引导和鼓励创新主体开展国际专利布局,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


2. 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创新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新模式,推进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未来科技城)巡回审判庭、浙江(杭州)知识产权诉调中心的建设,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治理机制。开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加强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高价值知识产权保护,探索知识产权护航企业上市工作模式。


3. 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枢纽。积极争取国家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长三角分中心和知识产权交易所落户。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和用人机制,强化专利、品牌、标准集成服务。完善浙江(杭州)知识产权创新产业园的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园区辐射范围。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大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招引力度,形成知识产权人才竞争新优势。优化杭州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专题数据库,发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知识产权运营枢纽作用。


4. 率先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强化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探索以企业知识产权未来价值收益权为基础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新渠道。探索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的商业模式,支持企业将知识产权纳入财务报表,促进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城西科创大走廊模式。


到2025年,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500件,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数达到60项,形成一批有效支撑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全球化竞争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


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体系,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完善评估机制,推进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促进形成区域差异化优势。支持杭州、宁波、温州等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建设。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产业化模式,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持续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支持高新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专栏6  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创强工程


1. 支持杭州市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支持萧山区、富阳区、上城区、钱塘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园区),支持杭州高新区(滨江)、未来科技城高标准升级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支持拱墅区、西湖区等地创建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2. 支持宁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慈溪市、余姚市、北仑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强化“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的知识产权战略支撑作用,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


3. 支持温州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有力支撑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面向眼镜、教玩具、印制、汽摩配、电气、按摩器具、宠物商品等打造一批工业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发展“温州模式”。


4. 高标准推进湖州市全域示范创强工作,支持湖州市打造全国绿色智造名城,争取国家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落户。


5. 支持嘉兴市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全覆盖,推进中国(嘉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支持嘉兴学院建设知识产权学院。


6. 支持绍兴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强市,打造集成电路、高端生物医药、先进高分子材料“万亩千亿”新产业和科创、文创“两廊”建设,创新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枫桥经验”,支持新昌县、柯桥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


7. 支持金华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义乌市、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金华市推进“金华火腿”地理标志产品立法,支持磐安县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县。


8. 支持丽水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高水平打造“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泉”“丽水山景”特色系列区域品牌,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9. 支持衢州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推动“5459”大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中国(衢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构建知识产权质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10. 支持台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中国(台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456”先进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先进“制造之都”,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支持椒江、温岭、天台等县(市、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和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支持温岭市、临海市打造县域知识产权保护台州经验


11. 支持舟山市建设浙江自贸区(舟山片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绿色石化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与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电子信息等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知识产权投融资力度


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护航行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模式和服务创新。鼓励设立产业知识产权投资基金,发展天使风险投资,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以作价入股、证券化等方式,促进初创企业、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鼓励地方设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改革,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基础上配套“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研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管理标准,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和工具供给。


(四)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交易转化


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政策体系,打造以专利开放许可和知识产权交易为重点,交易品种全覆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国一流高价值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打通知识产权化、产权股权化、股权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转化路径。推动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重点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线上拍卖处置绿色通道建设,打造全国创新资源集聚区、成果转化核心地。完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体系,试点发展“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路径,引导优势农产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运作,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地理标志与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杭州、宁波、台州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作用,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



专栏7  重点产业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工程


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重点产业,实施一批专利导航,布局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水平的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


1.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数字经济领域高价值核心发明专利布局,在高端芯片、人工智能、未来网络、工业互联网、智能数据等数字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和标准必要专利, 在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重点领域提前布局一批国际专利。运用专利技术加快传统产业、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有效高价值核心发明专利达到9万件。


2. 提升新材料产业国际竞争地位,强化前沿新材料知识产权攻关,在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材料产业有效核心发明专利达到4万件。


3. 加快生命健康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攻关和国际布局,在新药研发、原料药、化学药品、生物药品、植入介入器械、康复设备和互联网医疗数据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和运用成果。力争到2025年,全省生命健康领域有效核心发明专利达到2万件。



五、聚焦全链条,多元治理、多措并举,筑建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一)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细化明确适用条件和案件类型,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行为的赔偿力度。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协调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加强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重点推进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市场的规范整治,严肃查处侵权盗版和进出口侵权假冒行为。完善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细化明确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跨境电商和电商直播平台法律责任,严格网络平台属地管理。研究制定公证电子存证和第三方电子存证的审查认定标准。强化诉源治理,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强化知识产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争取在我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跨区域审判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统一执法标准,提升保护合力。健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顺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在无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创新活跃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领域联合执法,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植物新品种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当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构建司法与行政、仲裁、人民调解等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探索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培育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专业型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技术专家制度和技术调查官制度。


(三)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明确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标准,依法灵活运用证据规则,合理降低权利人举证苛求。有效发挥诉讼保全、公证保全的制度功能,依法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依法制裁不予配合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完善类案强制检索、疑难问题解答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二审改判分析,统一裁判标准。加强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新布局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工作,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服务便捷通道。


(四)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制度,推动设立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援助机制,鼓励发展海外知识产权相关保险。建立海关和企业协查标准化程式,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许可转让管理,规范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行为。强化引进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借力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等国际会议、重要国际展会、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专栏8  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


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内关外”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征,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


1.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建立统一的管理和执法体制,实现知识产权的高效监管。进一步确定海关在试验区内的执法权,加强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在“进境”“出境”货物,“过转通”货物方面的执法力度。


2. 加强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监管。围绕涉外贴牌加工、跨境电子商务等特殊贸易业态,完善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建立试验区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3. 实施预警机制,提高保护效率。运用互联网+构建监控系统,形成系统化的网络监控管理,实时跟踪每单货物的进入、存储、转运等环节。加快自贸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



(五)强化知识产权“智保护”技术支撑


重点支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实现新型智慧化治理。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研发以3D扫描技术为基础的电子物证保存应用管理系统。进一步发挥专利、商标行政确权远程审理、异地审理制度在重大侵权案件查办中的作用。推广“互联网+”专利执法维权系统,建立数据跑路、电子存证、云上合议等一体化数字流程。明确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探索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查处打击模式。培育本地化的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资源的深度整合和价值挖掘,建立健全信息解决方案与服务机制。



专栏9  产业链知识产权安全监测工程


以知识产权为核心,以十大标志性产业链为重点,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和多元化、数字化的供应链知识产权安全保障体系。


1. 优化稳定数字安防产业链。开展芯片、关键核心元器件、智能算法等关键环节知识产权攻关,加快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的知识产权布局与储备,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安防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2. 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链发展。开展第三代半导体芯片、专用设计软件、专用设备与材料、关键射频器件、高端光器件等关键领域知识产权攻关,加快毫米波芯片、太赫兹芯片、云端一体芯片的知识产权布局储备,有效化解产业链风险。


3. 提升网络通信产业链国际话语权。争取国家物联网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落户,加强网络通信核心芯片及关键器件、基础软件研究,加快知识产权创造收储和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强化全球精准合作,构建网络通信产业专利池,打造产业链下游企业共同体。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知识产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通道,全省通过专利预审、专利优先审查的网络通信产业专利不少于3000件。


4. 强化智能计算产业链安全。加强芯片、存储设备、服务器等关键产品知识产布局和储备,加强高性能智能计算架构体系、智能算力等领域知识产权收储,补齐操作系统短板。


5. 全面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化学药产业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加大关键环节制药设备、高精密药物分析仪器及高端原料、特殊辅料知识产权攻关和储备,面向杭州生物产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台州医药产业集聚区等化学药产业集群实施一批专利导航和预警分析项目,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全球布局。


6. 增强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产业——乙烯产业链创新自主能力。推动校企、院企、介企协作,加强乙烯产业链高端产品、催化剂生产技术和关键生产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知识产权攻关。支持巨化集团、中化蓝天、宁波材料所等创新龙头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高选择比磷酸、铜蚀刻液、蚀刻后清洗液等专利技术产业化。


7. 提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水平。加大动力电池、电驱、电控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攻关与储备,加强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总成、电动汽车智能化技术、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知识产权布局,加快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业化。


8. 推进智能装备产业链知识产权自主可控。强化数控机床产业高速、高精运动控制技术,动态、热态综合补偿技术,多轴联动和复合加工技术,智能化控制技术,高精度直驱技术知识产权攻关,加强高档模具、配套软件知识产权注册申请,实现设计、研发、制造、服务全链条一体化知识产权布局全覆盖。建设机器人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加大编码器、高性能轴承、IGBT 模块等关键领域知识产权攻关,强化高性能工业机器人控制器、减速器、伺服电机知识产权布局和运用。


9. 提升智能家居产业链知识产权竞争水平。加强高端专用芯片、钽电容和石墨轴承等关键领域知识产权攻关和国际布局,推进智能门锁、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厨卫等领域关键技术产品创新。


10. 增强现代纺织产业链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优化产业链知识产权收储整合,加强化纤装备、纺织装备、纺丝油剂、印染助剂等关键领域知识产权攻关,构建现代纺织花样设计知识产权快速确权通道,推进纺织印染智能化、化学纤维差异化功能化、纺织面料高端化绿色化、服饰家纺品牌化时尚化发展。


 
六、聚焦夯实基底,建设“一库三体系”,打造知识产权“新基建”


(一)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库


关联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市场主体、产业数据,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库,精确分析定位区域产业优势,科学布局公共服务平台、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用平台,匹配知识产权资源。建设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浙江)基地,完善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分析机制,建设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应用信息化手段采集信息,对各类知识产权资源、资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搭建知识产权数字驾驶舱,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智慧大脑。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联盟,引导高校院所、龙头企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建设,共享信息成果。



专栏10  知识产权数字驾驶舱建设工程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加快建立以产业数据、知识产权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赋能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数字监管水平。


1. 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知识产权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多源数据采集体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放自有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联通地方、行业知识产权信用应用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联合奖惩体系。 


2. 深入推进国家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迭代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开发知识产权区域、行业、企业信用指数、信用预警等产品。


3. 加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围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等重点领域,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融合利用,拓展知识产权数据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公共服务政府采购力度,提升数据公益服务和监测分析利用水平。到2025年,开放不少于100个产业、领域专利专题数据库,建有个性化专题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数据全面集成打通。



(二)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体系

制定知识产权职称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和认定工作体系。推动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专利代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研究、咨询等各类人才集聚。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培养复合性、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加快建设我省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加强与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库、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库的衔接。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重点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人员、民营企业家、科技从业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引进或聘用海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三)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进形成贯通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推广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以及电子商务等专业领域的信用评价,实施社会化信用奖惩机制。构建知识产权领域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通用模型,实现对知识产权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重点环节主要风险点的精准监测和精准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的有机结合,全面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和地市协同推进。

(四)打造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


探索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的路径,支持企业将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形成一批含有必要专利的标准,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品牌化的有效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衔接,重点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价值评估、规范化市场、商业秘密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制订实施一批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破解难题,重点突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公共服务效能提升、侵权假冒打击,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纳入区域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二)强化条件保障


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强化知识产权、科技、经信、商务、金融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信贷为支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对知识产权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激励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规划与产业规划、城市规划的对接、融合。


(三)强化普及教育


各地要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品牌日等活动,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报告、商标品牌发展报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讲好浙江知识产权故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将知识产权相关内容融入地方德育教材。


(四)强化考核评估


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评价和保护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加强对纳入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各项知识产权指标的统计监测。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评价体系,制定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办法,开展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强化对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把知识产权规划实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表:“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领域“四重”清单



类别
序号
名  称
主  要  任  务
重大
改革
1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
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集成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项,贯通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一张网”办理,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2
知识产权信用与数字监管改革
加强对知识产权数据、行为、结果的全链条监管,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深入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迭代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重大
项目
1
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创强项目
通过制定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和发展状况评价,促进知识产权制度与区域经济建设相融合,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
优势产业及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工程
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等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龙头企业,优化知识产权产业链布局。
3
未来产业知识产权评议与赋能工程
对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项目的研发与市场风险、实施效果与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议,在重点前沿领域率先探索布局,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速构建先发优势,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4
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建设工程
整合知识产权创造与服务资源,完善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条件,扫清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上市障碍,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打通企业从IP到IPO的绿色通道,探索形成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健康成长的科技金融新机制。
重大
项目
5
公共品牌与地理标志保护运用促进工程
完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体系,提升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保护水平,积极引导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梳理地理标志产业扶持政策,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监管,促进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
6
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项目
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创新经营模式、拓展业务渠道、优化服务内涵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品牌化、高端化、集成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7
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通过制度、模式、技术创新加速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转化,打造集知识产权成果交易、中介服务、咨询服务、项目孵化为一体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促进“政产学研金介用”的协同创新,逐步打造以知识产权交易为核心的双创生态圈。
8
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强基项目
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专业业务能力,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健全监管部门系统内专业问题沟通协调和请示制度,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专业指导和支持。
9
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项目
加快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联合海外机构合作共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及国内外多层级资源协调。整合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人才资源,组建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协助。
10
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
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内关外”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征,探索建立统一的管理和执法体制,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的高效保护。
11
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保护平台建设,推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全链条协调联动。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多元治理,切实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提高维权效果。
重大
平台
1
知识产权数字驾驶舱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实现各业务数据的归集、开发、设计,强化数据公益服务和监测分析利用程度,打造综合版的“数字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数据。围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等重点领域,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融合利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数字监管水平,推动整体工作的提效增速。
2
产业链知识产权安全监测平台
围绕重点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运用“互联网+”,通过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证据固化等技术手段,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和多元化、数字化的供应链知识产权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降低用户发现、跟踪、管理线索的成本。
3
三大科创高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围绕“互联网+”新材料、生命健康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打造集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交易许可、质押融资、收储托管、数据分析、信息检索、人才教育、政务咨询与服务等一体综合性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运营交易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优先策略。
重大
政策
1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综合性法规
围绕知识产权全门类、全链条管理,整合散落的立法资源,制定专门条例。
2
创新高校和科研院所激励机制
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促进公共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扩散。
3
知识产权高端领航人才培养
制定知识产权职称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和认定工作体系,完善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领军人才库和骨干人才库。
4
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政策制度
制定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法规和配套政策,促进交易市场的制度化法制化。通过财税政策引导和鼓励交易市场或机构的信息平台与能力建设,引导建立适应知识产权交易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加快建立以产业数据、知识产权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赋能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数字监管水平。


1. 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知识产权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多源数据采集体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放自有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联通地方、行业知识产权信用应用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联合奖惩体系。 


2. 深入推进国家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迭代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开发知识产权区域、行业、企业信用指数、信用预警等产品。


3. 加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围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等重点领域,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融合利用,拓展知识产权数据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公共服务政府采购力度,提升数据公益服务和监测分析利用水平。到2025年,开放不少于100个产业、领域专利专题数据库,建有个性化专题知识产权数据库的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数据全面集成打通。



(二)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体系

制定知识产权职称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和认定工作体系。推动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专利代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研究、咨询等各类人才集聚。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培养复合性、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加快建设我省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加强与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库、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库的衔接。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重点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人员、民营企业家、科技从业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引进或聘用海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三)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进形成贯通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推广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以及电子商务等专业领域的信用评价,实施社会化信用奖惩机制。构建知识产权领域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通用模型,实现对知识产权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重点环节主要风险点的精准监测和精准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的有机结合,全面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和地市协同推进。

(四)打造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


探索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的路径,支持企业将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形成一批含有必要专利的标准,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品牌化的有效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衔接,重点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价值评估、规范化市场、商业秘密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制订实施一批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破解难题,重点突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公共服务效能提升、侵权假冒打击,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纳入区域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二)强化条件保障


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强化知识产权、科技、经信、商务、金融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信贷为支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对知识产权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激励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规划与产业规划、城市规划的对接、融合。


(三)强化普及教育


各地要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品牌日等活动,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报告、商标品牌发展报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讲好浙江知识产权故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将知识产权相关内容融入地方德育教材。


(四)强化考核评估


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评价和保护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加强对纳入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各项知识产权指标的统计监测。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评价体系,制定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办法,开展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强化对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把知识产权规划实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表:“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领域“四重”清单



类别
序号
名  称
主  要  任  务
重大
改革
1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
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集成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项,贯通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一张网”办理,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2
知识产权信用与数字监管改革
加强对知识产权数据、行为、结果的全链条监管,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深入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迭代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重大
项目
1
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创强项目
通过制定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和发展状况评价,促进知识产权制度与区域经济建设相融合,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
优势产业及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工程
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等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龙头企业,优化知识产权产业链布局。
3
未来产业知识产权评议与赋能工程
对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项目的研发与市场风险、实施效果与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议,在重点前沿领域率先探索布局,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速构建先发优势,实现高端引领发展。
4
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建设工程
整合知识产权创造与服务资源,完善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条件,扫清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上市障碍,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打通企业从IP到IPO的绿色通道,探索形成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健康成长的科技金融新机制。
重大
项目
5
公共品牌与地理标志保护运用促进工程
完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体系,提升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保护水平,积极引导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梳理地理标志产业扶持政策,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监管,促进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
6
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项目
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创新经营模式、拓展业务渠道、优化服务内涵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品牌化、高端化、集成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7
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通过制度、模式、技术创新加速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转化,打造集知识产权成果交易、中介服务、咨询服务、项目孵化为一体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促进“政产学研金介用”的协同创新,逐步打造以知识产权交易为核心的双创生态圈。
8
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强基项目
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专业业务能力,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健全监管部门系统内专业问题沟通协调和请示制度,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专业指导和支持。
9
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项目
加快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设,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联合海外机构合作共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及国内外多层级资源协调。整合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人才资源,组建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协助。
10
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
针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内关外”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征,探索建立统一的管理和执法体制,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的高效保护。
11
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保护平台建设,推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全链条协调联动。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多元治理,切实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提高维权效果。
重大
平台
1
知识产权数字驾驶舱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实现各业务数据的归集、开发、设计,强化数据公益服务和监测分析利用程度,打造综合版的“数字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数据。围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等重点领域,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融合利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数字监管水平,推动整体工作的提效增速。
2
产业链知识产权安全监测平台
围绕重点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运用“互联网+”,通过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证据固化等技术手段,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和多元化、数字化的供应链知识产权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降低用户发现、跟踪、管理线索的成本。
3
三大科创高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围绕“互联网+”新材料、生命健康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打造集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保护、交易许可、质押融资、收储托管、数据分析、信息检索、人才教育、政务咨询与服务等一体综合性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运营交易平台,实施知识产权优先策略。
重大
政策
1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综合性法规
围绕知识产权全门类、全链条管理,整合散落的立法资源,制定专门条例。
2
创新高校和科研院所激励机制
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促进公共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扩散。
3
知识产权高端领航人才培养
制定知识产权职称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和认定工作体系,完善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决策咨询专家库、领军人才库和骨干人才库。
4
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政策制度
制定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法规和配套政策,促进交易市场的制度化法制化。通过财税政策引导和鼓励交易市场或机构的信息平台与能力建设,引导建立适应知识产权交易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3
    2024 - 08 - 30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公布广东建设的19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21个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问询点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与2021年相比,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香港知识产权问询点分别增加7个和9个。这是广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的又一便民举措。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主要负责本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申请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受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商标受理业务咨询等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问询点可向社会公众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商标注册、批予专利、外观设计注册等相关业务咨询等服务。近年来,广东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强化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积极推进大湾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依托广东省内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窗口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问询点,充分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需求,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不必专程赴港即可了解香港知识产权一般性业务办理流程和相关资讯服务。在内地业务窗口开展香港知识产权业务一般咨询服务,将会有效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领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社会工作和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该举措也将进一步推动大湾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互融互通,为构建“一站式”大湾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有效实践。附件1:广东商标业务受理窗口附件2: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问询点
  • 点击次数: 9
    2024 - 08 - 20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做好行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编制了《全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3年)》,对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全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3年)》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落地落实,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呈现以下特点:行业发展规模稳步增长。2023年,全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855家,备案分支机构875家。截至2023年底,专利代理机构达到5269家(不含港澳台地区),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76230人,执业专利代理师34396人;10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全国备案商标代理机构35712家。行业社会贡献持续提升。代理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启动建设10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和15个试验区,围绕区域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整合优质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集聚载体,提升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行业审批服务不断优化。出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理工科资格审核指引》,进一步放宽报考条件;印...
  • 点击次数: 3
    2024 - 08 - 08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有关规定,为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相关当事人依法合规办理有关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费用缴纳专利权人在2024年7月26日之前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应自2024年10月26日前补缴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的,不予专利权期限补偿。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决定的,专利权人应按照专利权期限补偿审批决定的要求,在专利权20年期限届满前一次性缴清专利权补偿期年费。专利权补偿期年费不设滞纳金,不设恢复期,不适用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中规定的予以减缴的情形。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的,不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2、关于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费用减免进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进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进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其他情形的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应全额缴纳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实质审查费等相关费用,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情形的除外。 3、关于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费缴纳当事人依照《专利审查指南》第六部分第一章第4.1节的规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国际局缴纳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费的,待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定有关合作事项后,另行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8月6日
  • 点击次数: 2
    2024 - 08 - 07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二、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三、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缴纳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单独指定费,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有关规定进行减缴。四、通过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请求进行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且不涉及权利转移的,按一件变更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五、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附件2的注释部分修订为“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其他收费标...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