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财政部:科技成果所获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不上缴国库

来源: 粤高
日期: 2019-10-17
浏览次数: 42
财政部:科技成果所获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不上缴国库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通知显示,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主要用于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科技成果所获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不上缴国库


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


财资〔2019〕5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力度,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授权力度,简化管理程序


(一)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批或者备案。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并于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报财政部备案。


(二)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者对外投资等管理事项,不需报财政部审批或者备案。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集中统一监管的,公司要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授权要求,简化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决策程序,积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


(三)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不需报财政部办理登记。


二、优化评估管理,明确收益归属


(四)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


(五)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主要用于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六)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要遵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管理,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程序,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对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过程中,通过串通作弊、暗箱操作等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要承担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内控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监管约束。同时,要加强对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主转化科技成果的监督,落实监管职责。


(八)财政部门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督促改进发现的问题,做到放管结合,实现有效监管。


四、鼓励地方探索,支持改革创新


(九)地方财政部门要将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作为重要职责,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等实际需要,制定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十)鼓励地方开拓创新,探索符合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特点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支撑作用,支持地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19年9月23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

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财资〔2019〕57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9月23日起正式施行。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了相应管理制度,充分赋予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自主管理权限,提高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但部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反映,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体现在:一是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需要按权限逐级报财政部审批或者备案,产权登记事项需报财政部办理,链条较长;二是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分散,不利于全面掌握和理解执行,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在广泛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出台了《通知》。


二、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在原已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授权力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一是加大授权力度。按原规定,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者对外投资等事项,需要按权限逐级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批或者备案;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需要逐级报财政部办理。为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效率,《通知》将原由财政部管理的上述事项,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办理。二是整合现行规定。现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涉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收益等环节管理规定。为了使科研人员通过一个文件全面掌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通知》整合了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国有资产使用、处置、评估、收益等管理规定。在资产使用和处置方面,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批或备案;在资产评估方面,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在收益管理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


三、问:《通知》对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后,如何做到有效监管?


答:为加强授权后对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做到放管结合,《通知》分别明确了财政部、主管部门、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监管职责。一是财政部将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督促改进发现的问题,实现有效监管。二是明确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加强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内控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监管约束。三是要求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并对串通作弊、暗箱操作等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问:地方应如何贯彻落实《通知》?


答:根据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通知》明确了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授权规定。为促进地方科技成果转化,《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将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作为重要职责,落实授权精神,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等实际需要,制定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同时,鼓励地方开拓创新,探索符合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特点的管理模式。




END -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5
    2023 - 08 - 18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执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针对当前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保障,建立完善执法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意见》突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外商投资领域和老字号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执法。严厉查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等行为。《意见》强化执法支撑保障措施。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提升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执法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完善线上线下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三是强化执法技术支撑,结合开展“数字+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四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健全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名录。五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建设发展计划。《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机制,着力构建上下统一协调、优化协同高效的执法体系。发挥系统集成优势,强化工作指导,建立完善业务咨询和请示答复制度。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点击次数: 1
    2023 - 08 - 10
    近日,《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43条,以激励高质量专利创造为导向,以提升专利保护水平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推动专利价值实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涉及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内容。《条例》创设了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和公证悬赏取证制度。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即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项目所形成的专利成果,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享有专利权的,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且专利成果发明人也未申请实施的,应当将其纳入公开实施清单,并合理确定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通过制度设计唤醒“沉睡”的专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即鼓励和支持公证机构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固定悬赏取证意思表示、保管悬赏报酬并代为支付等公证服务,同时明确专利管理部门可以向社会公众有偿征集有关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的证据或者线索,探索解决专利维权过程中取证难问题。此外,《条例》还增设重庆市专利奖励制度、完善职称考核评价体系,提出要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已经实施并且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应当作为开展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位或者职级晋升工作时评价考核发明人、设计人的重要因素。同时,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条例》对重复侵权,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的行为,为明知是假冒专利提供运输、仓储、隐匿、广告、展示等便利条件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专利违法行为的成本。如重复侵权,扰乱专利管理秩序的,由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点击次数: 2
    2023 - 08 - 04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围绕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优化涉企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细节,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1054号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全国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现提出以下措施。一、促进公平准入    1. 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通过举办重大项目推介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辟专栏等方式,向民营企业集中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引导项目落地实施。各地区对照上述举措,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    2. 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    3.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责任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 点击次数: 2
    2023 - 07 - 31
    近日,天河《广州天河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2022年)》(白皮书),《2023年天河区知识产权工作要点》以及《广州天河区知识产权强企强园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3份文件陆续发布,标志着天河区知识产权工作改革创新进入新阶段。据统计,2022年天河区发明专利授权量728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507649件、作品著作权登记29038件,均居全市之首,“推动行政、仲裁、司法有机衔接,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三项创举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基层改革重大创新举措,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了解,这是天河区首次发布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全面反映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天河区发布的《广州天河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2022年)》(白皮书),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以及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展示了2022年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据悉,天河区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发明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均为全市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织网紧密,宣传、市场、文化、司法、公安、法院等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保护、协同保护格局基本形成;金融创新持续推进,转移转化更为活跃,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提升。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扩展,知识产权强园强企逐步增多;“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根据《2023年天河区知识产权工作要点》,为全面落实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天河区制定了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计划,包含了六个方面20项任务,并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19项量化指标,目标实现四个方面的重点突破和创新:● 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突破60件;● 市场化运营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0”的突破;● 专利开放许可精准对接实现“0”的突破;● “正品正货”行动及商标品牌战略突破重点商圈走向全区。根据《天河区知识产权强企强园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天河力争实现“五个显著提升”。...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