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印发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1-10-29
浏览次数: 6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司法厅(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和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


  2021年10月22日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现就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坚持协调联动,社会共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指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格局。


坚持自愿平等,便民利民。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等进行调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专业特点,开拓创新。把握知识产权纠纷特点,遵循调解工作规律,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创新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质效。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基本覆盖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显现,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需要,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知识产权纠纷多发、确有必要设立、设立单位有保障能力的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尚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可以纳入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要由相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符合法律和规范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纳入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名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五)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按照《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地区,可以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等。各地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组织设立情况和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报送司法行政机关。


(六)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作用,积极创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当事人需求,按照市场化方式,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商事调解。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推动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并可适当收取费用。


(七)加强重点区域、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向工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和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延伸。支持电商平台优化在线咨询、受理、调解等制度,在线化解矛盾纠纷。拓展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引导相关调解组织进驻展会,建立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渠道。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八)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注重选聘具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工作经验和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士以及专家学者、律师等担任调解员,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等制度。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纳入业务培训规划,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庭旁听、案例评析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九)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制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要建立完善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履行、回访、分析研判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集中讨论、专家咨询、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学习、例会、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规范统计报表、卷宗文书和档案管理,定期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报送调解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开展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质量水平。


(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衔接联动机制。采取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委托移交调解等方式,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衔接联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投诉与调解对接、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探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引导调解组织、远程司法确认室、知识产权仲裁院(中心)、公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各类资源入驻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仲裁、公证等保护渠道。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与当地综合性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调解中心等平台的工作对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纠纷。


三、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组织领导


(十一)加强组织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打造培育亮点典型,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相关考核指标,通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十二)加强工作保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推动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设立单位要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提供场所、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社会捐赠、公益赞助、志愿参与等方式,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精品案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表现突出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纳入本系统本部门表彰奖励范围,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2
    2024 - 11 - 26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专业指导,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办法》对多年来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共十九条,对违法经营额的定义、违法经营额计算的一般标准、复杂侵权情形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处理、不计入违法经营额的特殊情形、反向移送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细化规定,解决了一系列争议和突出问题,为商标执法部门计算违法经营额提供具体规范操作指引,助力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推进《办法》的实施,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点击次数: 1
    2024 - 10 - 24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PCT试点项目的用户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支付国际检索费。欧洲专利局(E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共同宣布,双方联合开展的专利合作条约(PCT)试点项目进入下一阶段。这一新阶段为提交PCT的中国申请人指定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ISA)提供了更大的便利:自2024年12月1日起,申请人将可以使用人民币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欧洲专利局支付相关检索费用。2020年12月1日,该试点项目第一阶段正式启动。第二阶段将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和居民以人民币支付费用,使申请人更容易获得欧洲专利局高质量的国际检索和书面意见。通过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申请人可以更快获得欧洲专利保护。此外,第二阶段保留了其关键优势,例如根据PCT第二章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进入欧洲阶段时将减少75%的审查费,且不需要欧洲补充检索和PCT申请翻译,从而节省了时间和成本。试点项目上限为每年3000份申请,以确保广大申请人能够继续利用这些优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作为中欧两局的重要合作内容之一,试点项目开展近四年以来,超过440多个创新主体从中获益,受到了中国用户的广泛好评。我们对试点项目进入第二阶段表示欢迎,届时参与项目的中国用户将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缴费,更加便捷地在欧洲申请专利和获得保护。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表示,这一新付款方式的推出是我们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一改进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同时凸显了国际合作在促进创新方面的重要性。通过简化程序和降低成本,我们将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继续支持中国的创新者进入欧洲的技术市场,促进增长并加强我们地区之间的联系。
  • 点击次数: 1
    2024 - 10 - 17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中国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集聚了全国企业近五成的研发经费投入,产出了七成左右的发明专利,贡献了全国12.71%的GDP。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规模稳步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突破15万亿元,2018—2022年均增速为9.36%,高于同期GDP现价年均增速2.37个百分点;专利密集型产业引领带动作用突出,2018—2022年,专利密集型产业中,作为新兴产业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及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4.86%和10.23%,实现两位数增长;专利密集型产业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2年,产业R&D经费内部支出达到1.14万亿元,是非专利密集型产业的2.23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7.02%,比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高15.85个百分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多年发布年度监测报告,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撑,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 点击次数: 7
    2024 - 10 - 10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服务供给结构和行业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服务机构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底,我国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约为8.9万家,同比增长2.9%。其中,专利代理机构5269家,商标代理机构35712家;·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机构约为2.2万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机构约为0.9万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机构约为1.6万家;·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机构约为5.8万家。二、行业营收规模稳中有升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约为2850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机构平均营业收入为319.5万元。专利代理机构总营业收入约为462.6亿元,单个机构平均营业收入为934.9万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营业收入(即劳动生产率)为28.9万元/人。三、促进就业效果不断显现截至2023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约为98.4万人,同比增长1.5%。其中,执业专利代理师为34396人,同比增长9.7%。2023年,有41.4%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招收了新入职人员,15.8%的机构录用了应届毕业生。新入职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5~30岁。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学历层次保持较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1.5%。四、服务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地理覆盖范围显著增加,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覆盖全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地级行政区划单位的覆盖比例为89.6%,较去年提升1.5个百分点,较前年提升6.2个百分点。知识产权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提供两种及以上业务的知识产权服...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