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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雨在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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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历史性成就和2020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国务院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王勇国务委员担任召集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一是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重构。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专利、商标执法统一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知识产权与质量管理、标准化、反垄断、药品监管等工作的协调性明显增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通过机构改革,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成果丰硕。知识产权先后写入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法律原则。完成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设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完成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大幅提高侵权惩罚性赔偿标准,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修订完善《专利代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规。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大幅提高。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统筹推进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建成4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2家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服务网络覆盖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达到118家,培育百余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建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10家分中心。“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72分提高到80分,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由第29位提升到第14位,在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提升到第31位。


四是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快速提升。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3017.3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量达到4.4223万件。累计注册区域品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192件、地理标志商标6085件,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91件,地理标志产品产值超过1万亿元。联合财政部支持37个重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建设13个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5.3万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729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达到7095亿元,比“十二五”期间翻了一番。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由2015年的231.1亿美元提升到2019年的409.8亿美元,年均增长15.4%。评选出中国专利金奖130项,创造新增销售额超1万亿元。特别是2019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一;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1.5万亿元,同比增长7%,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


五是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持续提升,发明专利审查周期整体压缩至20个月,较“十三五”初期压减2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4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较“十三五”初期压减一半以上。累计减免专利、商标业务办理费用471.7亿元。大幅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试点,加大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力度。全国28个省(区、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布局建设51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60个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商标电子申请率分别达到98.8%和98.0%。全国27个省(区、市)积极推进专利、商标受理窗口整合,实现“一窗通办”。配合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优化知识产权指标设置。


六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迈出重大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见证知识产权国际协议签署,知识产权在国家外交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事务。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致信祝贺,8个务实合作项目取得重要成果。积极推进中美欧日韩、金砖五国、中国—东盟、中非等知识产权务实合作,与3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参与完成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磋商谈判。成功举办世界地理标志大会。《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主导制定的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获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发布。


七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建成7家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和5家地方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连续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活动,持续营造良好知识产权舆论环境。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设计博览会、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系列活动影响力日益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6万家,就业人数超80万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达到165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达到26家,93所高校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知识产权师职称纳入国家职称系列。成立新一届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举办首届中国知识产权学术年会。完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换届。

特别是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全力以赴抗击疫情,认真落实“六稳”“六保”。第一时间推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便利化措施,与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共同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开通疫情防控专利信息平台,编报有关专利分析研报,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实施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编制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等7项国家标准,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认真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报请国务院审议,“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列入国家“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配合完成专利法修改,开展商标法进一步修改调研论证,开展商标、官方标志、地理标志等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四是多措并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起草并推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指导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发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全系统一年来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2万件,同比增长9.9%。五是着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出台《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遴选110所高校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联合国资委出台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重大攻关项目专利导航行动,支持解决“卡脖子”问题。六是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和专利费用减缴告知承诺试点。加快推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布局,上线试运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七是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提质增效。全年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授权53.0万件、237.7万件、73.2万件;商标注册576.1万件。审结专利复审案件4.8万件、无效案件0.7万件,商标评审案件35.8万件、异议案件14.9万件。发明专利审查结案准确率提升至92.2%,商标注册审查抽检合格率达到96.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证1.1727万件。八是加大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力度。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秩序,约谈代理机构2950家,责令整改1095家,立案查处330起,作出行政处罚182件,2.5万家代理机构完成信用承诺。筛查出一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依法驳回一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九是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精准扶贫。推进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相关工作覆盖所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湖南桑植打造知识产权精准扶贫世界样本,河北崇礼以脱贫攻坚促进冬奥会筹办。十是稳步推进疫情防控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续签“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政府间协议。成功主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视频会议。参与高级别多双边国际视频会议20余次。配合做好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签署,积极推进落实准备工作。

在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中,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年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改革创新,有力支撑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例如,全国28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配套政策。北京、天津、河北持续深化京津冀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工作机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不断强化长三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广东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境保护合作,重庆、四川构建成渝地区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互认机制,江西、广西、贵州等地持续优化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环境,辽宁、陕西等地大力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黑龙江、河南等地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山西、内蒙古、湖南、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经济发展,吉林、浙江、福建、山东、贵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特别是,四川推进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广东构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