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培育是指暂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但具有一定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强度大、注重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申请条件
非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5、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7、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8、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销售和总资产成长性指标良好。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奖补
1、 入库奖补标准:入库当年,按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计算入库补助额,不足30万元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补助;
2、出库奖补标准:入库企业首次通过高企认定,企业出库当年,按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计算出库补助额,不足30万元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