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国知局: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 粤高
日期: 2019-06-28
浏览次数: 309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要求,决定启动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申报、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组织申报 

(一) 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后拟申报示范企业的,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区市局”)的复核评审。对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优势企业: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其中,“技术创新类”企业指标权重无调整;“商标品牌建设类”和“地理标志运用类”企业将根据培育类型调整相应的指标权重。 

(二) 推荐名额 

示范企业推荐名额见附件,优势企业无推荐名额限制。 

(三)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 

请各省区市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组织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工作。 

二、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工作年度考核 

每年组织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其中,我局负责对省区市局进行年度考核,委托各省区市局对本辖区内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由我局以一定方式公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复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省区市局年度考核结果将与有关企业工作支持政策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省区市局将被确定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并将下一年度该地区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增加至15%;排名第一至五的省级局和排名第一的计划单列市局,下一年度该地区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的10%增加至20%。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 

(一)考核对象 


1.各省区市局。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需要三年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可与复核工作合并同时进行。 

(二) 考核内容 


1.各省区市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培育数量(20分)、经费投入(20分)、政策出台(20分)、培育工作措施及成效(20分)、省级企业培育工作及省辖市企业培育工作情况(20分)等方面情况,满分100分。 


2.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其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其中,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三)工作程序 


1.各省区市局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向我局备案。各省区市局组织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报送我局备案。考核结果按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两个序列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同一等次内须排序。 


2.各省区市局向国家局报送考核材料。各省区市局总结梳理本地区2018年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2019年培育工作计划,与考核信息表一并报送我局。 


3.各省区市局组织推荐先进个人。各省区市局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中,按照名额要求推荐先进个人。从本局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中,按照名额要求推荐先进个人。 

4.公布考核评优结果。对各省区市局的培育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年度考核评审。年度考核结果将以一定方式在系统内公布。同时确定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四)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省级局16个,计划单列市局2个。 

2.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包括省区市局人员、企业人员2个序列(推荐名额见附件)。其中,省区市局先进个人为各省区市局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企业先进个人须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中产生。 

(五)考核及推荐材料 


1.省区市局考核材料。包括《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考核表》(文件加盖公章),本地区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企业考核材料。包括《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在线报我局备案),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进展等。

 
3.先进个人推荐材料。《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复核 

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满三年,由所在省区市局对其进行复核评审。通过复核评审的,报送我局核验。符合条件的,确定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称号,并且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一)复核对象 

2013年度和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查询)。 

(二)复核内容 


1.示范企业。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通过示范企业复核。 

2.优势企业。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通过优势企业复核。 

(三)工作程序 

1.省区市局组织复核评审。各省区市局组织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复核评审;将复核评审情况和结果按期报送我局。

2.确认名单。我局对企业复核材料及省区市局评审情况进行核验。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 

(四)复核材料 

1.省区市局复核材料。包括省区市局对企业的复核评审情况(加盖公章)。 

2.企业复核材料: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书》及示范企业建设期内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书》及优势企业建设期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以上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年度考核材料、三年复核材料(8月31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报送;需各省区市局加盖公章的材料,请报送扫描件(PDF格式)。 

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指导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做好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优势示范企业视为退出优势示范企业工作序列,优势示范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省区市局不得参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年度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名额及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冯丝雨 010—62086559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 
汪 诚 010—82803888转6007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6
    2024 - 11 - 26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专业指导,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办法》对多年来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共十九条,对违法经营额的定义、违法经营额计算的一般标准、复杂侵权情形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处理、不计入违法经营额的特殊情形、反向移送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细化规定,解决了一系列争议和突出问题,为商标执法部门计算违法经营额提供具体规范操作指引,助力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推进《办法》的实施,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点击次数: 11
    2024 - 10 - 24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PCT试点项目的用户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支付国际检索费。欧洲专利局(E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共同宣布,双方联合开展的专利合作条约(PCT)试点项目进入下一阶段。这一新阶段为提交PCT的中国申请人指定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ISA)提供了更大的便利:自2024年12月1日起,申请人将可以使用人民币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欧洲专利局支付相关检索费用。2020年12月1日,该试点项目第一阶段正式启动。第二阶段将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和居民以人民币支付费用,使申请人更容易获得欧洲专利局高质量的国际检索和书面意见。通过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申请人可以更快获得欧洲专利保护。此外,第二阶段保留了其关键优势,例如根据PCT第二章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进入欧洲阶段时将减少75%的审查费,且不需要欧洲补充检索和PCT申请翻译,从而节省了时间和成本。试点项目上限为每年3000份申请,以确保广大申请人能够继续利用这些优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作为中欧两局的重要合作内容之一,试点项目开展近四年以来,超过440多个创新主体从中获益,受到了中国用户的广泛好评。我们对试点项目进入第二阶段表示欢迎,届时参与项目的中国用户将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缴费,更加便捷地在欧洲申请专利和获得保护。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表示,这一新付款方式的推出是我们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一改进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同时凸显了国际合作在促进创新方面的重要性。通过简化程序和降低成本,我们将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继续支持中国的创新者进入欧洲的技术市场,促进增长并加强我们地区之间的联系。
  • 点击次数: 3
    2024 - 10 - 17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中国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集聚了全国企业近五成的研发经费投入,产出了七成左右的发明专利,贡献了全国12.71%的GDP。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规模稳步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突破15万亿元,2018—2022年均增速为9.36%,高于同期GDP现价年均增速2.37个百分点;专利密集型产业引领带动作用突出,2018—2022年,专利密集型产业中,作为新兴产业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及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4.86%和10.23%,实现两位数增长;专利密集型产业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2年,产业R&D经费内部支出达到1.14万亿元,是非专利密集型产业的2.23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7.02%,比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高15.85个百分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多年发布年度监测报告,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撑,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 点击次数: 10
    2024 - 10 - 10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服务供给结构和行业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服务机构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底,我国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约为8.9万家,同比增长2.9%。其中,专利代理机构5269家,商标代理机构35712家;·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机构约为2.2万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机构约为0.9万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机构约为1.6万家;·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机构约为5.8万家。二、行业营收规模稳中有升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约为2850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机构平均营业收入为319.5万元。专利代理机构总营业收入约为462.6亿元,单个机构平均营业收入为934.9万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营业收入(即劳动生产率)为28.9万元/人。三、促进就业效果不断显现截至2023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约为98.4万人,同比增长1.5%。其中,执业专利代理师为34396人,同比增长9.7%。2023年,有41.4%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招收了新入职人员,15.8%的机构录用了应届毕业生。新入职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5~30岁。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学历层次保持较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1.5%。四、服务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地理覆盖范围显著增加,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覆盖全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地级行政区划单位的覆盖比例为89.6%,较去年提升1.5个百分点,较前年提升6.2个百分点。知识产权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提供两种及以上业务的知识产权服...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