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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优化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2-09-13
浏览次数: 22

粤知〔2022〕8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相关协会:


  为优化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更好发挥专家库功能,我局决定对专家库进行更新和扩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9月1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拟按专业领域分为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产业经济三类,各类专家的专业条件包括:

  1.知识产权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了解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

  (2)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担任五级或其以上级别审查员。

  (3)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专业技术专家。

  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学术造诣高,具有副高级或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产业经济专家。

  从事产业经济学相关工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产业政策和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能对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产业经济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二、专家库清理更新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现有内容信息进行清理、更新。

  (一)请原已入库的各位专家,登陆“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https://expert.gpic.gd.cn/),认真核对库内专家个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当前实际情况,更新所在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及有关作证材料等信息;线上更新完成后,导出打印纸质材料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我局备案。不进行更新或不报我局备案的,视为提出自愿出库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出库。

  (二)已入库专家由于各种情况自愿出库的,向我局提出书面出库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出库。

  (三)已入库专家由于年龄等情况不再符合入库基本条件的,经我局审核后出库。

  三、专家库扩充

  组织社会各界专家申请入库,扩大专家库专家规模。新一批专家入库采取自愿申请、有关单位推荐方式。

  (一)自愿申请。

  1.申请流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https://expert.gpic.gd.cn/)注册账号,线上填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线上填报后,导出打印纸质材料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推荐单位审查。

  2.申请专家类别说明:“知识产权”类专家,分为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管理等7个领域,每位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专长在申请表“专长领域”中选择不超过3个领域;“专业技术”类专家,分为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8个领域,每位申请人可根据本人专长选择1个领域;申请知识产权专家的,若同时具备专业技术专长,可同时选择一个专业技术领域专长。专家类别以入库申请表“专长领域”选择的领域进行分类,请选择本人最擅长、最专业的领域;“工作经历”要围绕所选择专长领域进行阐述,选择一个领域以上的,要分别阐述各领域从业的相关经历,并提交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未提供从业经历及附件证明材料的专长领域,视为无效。

  3.入库申请材料:申请人按平台系统提示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平台”填报申请资料,并打印生成纸质版材料。

  (1)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清单,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6)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7)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二)有关单位推荐。

  推荐流程:申请人将所在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申请材料(1份),提交推荐单位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真实无误的,统一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及申请人纸质材料报送我局。

  推荐单位:省内各高等院校的申请人员由本校推荐;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广州分院各研究所的申请人员由省科学院、中科院广州分院推荐;省直各有关单位的申请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员由所在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审核入库。

  我局对申报材料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专家库。

  四、申请、信息更新及推荐时间

  申请人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平台申报、信息更新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推荐单位推荐函及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赖珮君、李昱,020-87512339;崔明垒,020-38835345。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04室。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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