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1-12-28
浏览次数: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十三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试点示范地方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经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对标强国建设标准,按照“试点促普及推广、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国家局抓示范、省局抓试点”的分级管理模式,发挥局省市联动作用,集聚各方面优势资源,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方阵,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城市、县域、园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突出质量导向,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有效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强横向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和政策合力,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构建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坚持统筹布局。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按照“一市一案建强市、因地制宜建强县、聚焦产业建园区”的思路,统筹规划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空间布局,促进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


  坚持动态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把“入口关”,加强工作指导、实力监测、监督检查等过程管理,实行动态调整,避免“终身制”,确保工作的引领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申报资格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1.申报城市应为地级以上城市或直辖市的区,原则上应为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同等条件下,原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考核优秀的知识产权运营重点城市优先。


  2.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示范城市建设协调机制,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政府的考核体系。


  3.城市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工作保障条件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4.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市本级及各区县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恶意商标注册行为、“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5.城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较强。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运行高效顺畅,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对城市创新发展、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凸显。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1.申报县域应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等,含直辖市下辖的县)、县级市,或副省级城市、地级市下辖的区,原则上应为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县级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或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区)。


  2.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发展战略规划,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3.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工作保障条件居本省县域前列。


  4.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恶意商标注册行为、“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5.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在专利质量提升、专利导航、商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贯标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级或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6.以地理标志、传统知识等为特色的县域,满足前述条件1—4,且在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传统知识资源保护运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

  1.申报主体应为高新区、经开区及符合条件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原则上应为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同等条件下,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优先。


  2.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跨部门协作机制,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重点工作和考核体系。


  3.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等政策衔接紧密,突出质量和效益导向,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园区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制度,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占园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不低于0.05%。


  4.知识产权制度效能得到有效发挥,建立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实际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商标品牌培育路径以及地理标志运用模式。知识产权竞争实力充分凸显,培育产出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价值专利、知名商标品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健全,打造推广了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服务载体、培训机制和典型案例。


三、申报程序


  (一)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园区。


  1.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县、园区,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特色和优势,聚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编制三年期的示范工作方案,经城市政府、县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同意后报省级知识产权局。


  2.省级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省级知识产权局根据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级知识产权局应按照“局省市联动”原则,加大对拟推荐城市的支持力度,可采取与相应城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知识产权强市协议等方式对共建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4.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正式确定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园区名单。


  (二)试点城市、试点县、试点园区。


  省级知识产权局根据省内城市、县域、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水平,确定申报资格标准,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开展试点城市、试点县、试点园区的申报、评审、公示工作,并将推荐名单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四、申报材料

  1.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函,包括对城市、县、园区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以及推荐意见。


  2.城市政府、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向省级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报函。


  3.申报城市、县、园区的创建工作报告,包括申报条件符合情况、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等。


  4.示范工作方案。


  5.基本工作状况表。


  材料1—2报送纸件,材料3—5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申报材料报送平台上填报。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动员部署,做好相关保障,认真组织具备资格的城市、县、园区进行申报,有力有序开展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要充分认识评定和推荐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坚持宁缺毋滥,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对相关城市、县、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省级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


  (三)扎实稳妥推进。要明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方向和阶段性目标,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抓手,加强资源统筹和工作指导,在项目安排、政策倾斜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明确相关处级干部担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联络员,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联系人回执报送至联系邮箱,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推荐及材料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联系人回执


2.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3. 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名单


4.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推荐名额分配表


5. 原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名单


6. 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7. 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


示范城市、示范县工作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周航 62089666

邮箱:zlzl@cnipa.gov.cn


示范园区工作

庞志鹏 62085371  

邮箱:chanyechu@cnipa.gov.cn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2
    2024 - 11 - 26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专业指导,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办法》对多年来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的有益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提炼总结,共十九条,对违法经营额的定义、违法经营额计算的一般标准、复杂侵权情形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处理、不计入违法经营额的特殊情形、反向移送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细化规定,解决了一系列争议和突出问题,为商标执法部门计算违法经营额提供具体规范操作指引,助力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推进《办法》的实施,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 点击次数: 1
    2024 - 10 - 24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PCT试点项目的用户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支付国际检索费。欧洲专利局(E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共同宣布,双方联合开展的专利合作条约(PCT)试点项目进入下一阶段。这一新阶段为提交PCT的中国申请人指定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ISA)提供了更大的便利:自2024年12月1日起,申请人将可以使用人民币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欧洲专利局支付相关检索费用。2020年12月1日,该试点项目第一阶段正式启动。第二阶段将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和居民以人民币支付费用,使申请人更容易获得欧洲专利局高质量的国际检索和书面意见。通过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申请人可以更快获得欧洲专利保护。此外,第二阶段保留了其关键优势,例如根据PCT第二章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进入欧洲阶段时将减少75%的审查费,且不需要欧洲补充检索和PCT申请翻译,从而节省了时间和成本。试点项目上限为每年3000份申请,以确保广大申请人能够继续利用这些优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作为中欧两局的重要合作内容之一,试点项目开展近四年以来,超过440多个创新主体从中获益,受到了中国用户的广泛好评。我们对试点项目进入第二阶段表示欢迎,届时参与项目的中国用户将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缴费,更加便捷地在欧洲申请专利和获得保护。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表示,这一新付款方式的推出是我们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一改进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同时凸显了国际合作在促进创新方面的重要性。通过简化程序和降低成本,我们将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继续支持中国的创新者进入欧洲的技术市场,促进增长并加强我们地区之间的联系。
  • 点击次数: 1
    2024 - 10 - 17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中国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集聚了全国企业近五成的研发经费投入,产出了七成左右的发明专利,贡献了全国12.71%的GDP。2022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规模稳步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突破15万亿元,2018—2022年均增速为9.36%,高于同期GDP现价年均增速2.37个百分点;专利密集型产业引领带动作用突出,2018—2022年,专利密集型产业中,作为新兴产业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及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4.86%和10.23%,实现两位数增长;专利密集型产业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2年,产业R&D经费内部支出达到1.14万亿元,是非专利密集型产业的2.23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7.02%,比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高15.85个百分点。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多年发布年度监测报告,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撑,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 点击次数: 7
    2024 - 10 - 10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服务供给结构和行业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服务机构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底,我国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约为8.9万家,同比增长2.9%。其中,专利代理机构5269家,商标代理机构35712家;·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机构约为2.2万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机构约为0.9万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机构约为1.6万家;·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机构约为5.8万家。二、行业营收规模稳中有升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约为2850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机构平均营业收入为319.5万元。专利代理机构总营业收入约为462.6亿元,单个机构平均营业收入为934.9万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营业收入(即劳动生产率)为28.9万元/人。三、促进就业效果不断显现截至2023年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约为98.4万人,同比增长1.5%。其中,执业专利代理师为34396人,同比增长9.7%。2023年,有41.4%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招收了新入职人员,15.8%的机构录用了应届毕业生。新入职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5~30岁。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学历层次保持较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1.5%。四、服务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地理覆盖范围显著增加,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覆盖全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地级行政区划单位的覆盖比例为89.6%,较去年提升1.5个百分点,较前年提升6.2个百分点。知识产权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提供两种及以上业务的知识产权服...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