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务介绍
知产服务
专利业务
商标业务
科技项目
版权域名
创新服务
创新服务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关于集团
公司简介
团队介绍
分支机构
经典案例
招贤纳士
人才招聘
粤高律师事务所
首页
→
新闻资讯
→
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法律法规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三届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在粤高顺利召开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三届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顺利召开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协会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各会员单位的支持下,积极应对,调整计划,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2021年1月15日,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第三届第十二次会长办公会在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召开,会长朱万昌、秘书长陈胜杰以及副会长单位代表任重、陈卫、王虎、刁俐颐、张俊鑫、马宁、田凯、姜珍、谭英强等近5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审定了《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安排》,2020年度新入会的会员单位情况,省示范企业评定,省职称评审工作,协会品牌活动如典型案例报告会、高级研修班、沙龙活动、保护研讨会,筹办2021年度理事年会以及换届会员大会等相关事宜。会上,陈胜杰秘书长从协会疫情应对、队伍建设、品牌活动、承接项目、会员服务、内联外访等六个方面详细总结了2020年协会的工作情况,并就2021年协会的总体工作安排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协会工作方向和发展目标。2月10日发布《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若干服务措施的通知》,及时调整协会计划,稳步推进协会各项工作。组织会员单位及全省企业共235家单位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共同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从专家库中征集了67位专家成立首届“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服务团...
2021
-
01
-
19
浏览次数:
84
查看详情>>
权威解读:《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修改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定于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引导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现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一、修改背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对审查规则的诉求,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专利审查标准,为创新主体提供有力制度保障。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调研社会主体需求、总结审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指南》全面修改工作。二、修改过程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指南》全面修改工作,此次修改涉及内容较多且在时间进度上有一定的层次性,因此分两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涉及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于9月30日至11月15日面向社会发布,在收到相关意见后,经整理、归纳、分析和论证,采纳了合理意见,并据此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审议后的修改内容于12月14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九一号公告发布,并将于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三、主要修改内容本次修改涉及《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主要对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标准、化合物新颖性的审查标准、化合物和生物领域创造性的审查标准进行了明确和完善。(一)与补交实验数据有关的修改(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5节)本次修改旨在响应国内外创新主体呼吁,进一步明晰补交实验...
2021
-
01
-
13
浏览次数:
8
查看详情>>
2020年新材料产业高质量专利培育与挖掘培训班圆满举办
2020年11月23日-24日,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办,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承办的2020年新材料产业高质量专利培育与挖掘培训班在南沙顺利举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二级调研员徐炜、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任重、副总经理禹小明、单香杰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广州市新材料领域相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骨干等6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班。会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二级调研员徐炜作动员讲话。他对粤高承办方付出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市局希望通过知识产权与产业的融合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同时,高价值专利培育作为新兴产业项目的重要内容,他希望各位学员学有所获、坚持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共同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建设付出自己的一份力。开班仪式上,粤高副总经理单香杰对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及全力支持、领导亲临培训班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并致辞。她表示,新材料产业作为广州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推动我国产业价值链攀升的关键力量。因此,新材料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粤高作为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同时,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也将继续协助企业打造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本次培训活动为期两天,特别邀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材料部建筑工程室室...
2020
-
11
-
24
浏览次数:
144
查看详情>>
国知局:关于就《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配合专利法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准备工作,形成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现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月11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1. 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2. 传真:010-62083681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法实施细则”)
2020
-
11
-
24
浏览次数:
12
查看详情>>
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知产证据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2020年11月18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6日法释〔2020〕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为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提供证据。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及待证事实、当事人的证据持有情况、举证能力等,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第三条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不属于新产品的,侵害专利权纠纷的原告应当举证证明下列事实: (一)被告制造的产品与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属于相同产品;(二)被告制造的产...
2020
-
11
-
17
浏览次数:
8
查看详情>>
共
443
条
页次53/89
首页
...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
尾页
业务介绍
新闻资讯
关于集团
招贤纳士
粤高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粤ICP备17163029号
网站地图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1
QQ设置
小丽
客服
3
SKYPE 设置
客户名称
4
阿里旺旺设置
旺旺客服名称
5
电话号码管理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