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或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商标变更的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人/注册人名义:
企业登记机关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 商标注册信息
2、变更地址/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 商标注册信息
3、变更集体/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 商标注册信息 + 变更后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 涉及地理标志区域范围变化的/出具地域范围变更证明文件
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提交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变更的作用:
保证商标注册人合法拥有、使用其注册商标,是企业规范使用和管理商标的体现;
及时办理商标地址变更手续,有利于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及时收到商标局下发的有关商标的通知文件,以维护企业自身的商标权利;
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名义和地址而不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是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商标的法定事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