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国办印发意见推动我国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将双创示范基地企业信息纳入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0-08-01
浏览次数:
16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创新,聚焦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聚焦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强化政策协同,增强发展后劲,努力把双创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全球化创业的重点节点、全面创新改革的示范样本,推动我国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一是落实创业企业纾困政策,强化双创复工达产服务,增强协同创新发展合力,鼓励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巩固壮大创新创业内生活力。二是实施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保障,提升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发挥大企业创业就业带动作用,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多元主体带动作用,打造创业就业重要载体。三是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构筑产学研融通创新创业体系,加强不同类型双创示范基地协同联动,树立融通创新引领标杆。四是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示范,完善创新创业创投生态链,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着力破解融资难题。五是做强开放创业孵化载体,搭建多双边创业合作平台,鼓励双创示范基地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构筑全球化创业重要节点。六是探索完善包容创新监管机制,深化双创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激发创新创业创造动力。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完善双创示范基地运行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遴选一批体制改革有突破、持续创业氛围浓、融通创新带动强的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一批示范基地。对示范成效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双创示范基地要给予适当表彰激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
(摘编)
(十一)加强不同类型双创示范基地协同联动。搭建双创示范基地跨区域合作交流平台,推广跨区域孵化“飞地模式”,探索在孵项目跨区域梯次流动衔接的合作机制,在资源共享、产业协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等方面开展跨区域融通合作。推动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相互接续的创业服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优先支持区域一体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优化长三角、京津冀和西部示范基地联盟,支持建立中部、南部示范基地联盟。(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二)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示范。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孵化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以双创示范基地为载体开展政银企合作,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和双创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将双创示范基地企业信息纳入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在有条件的区域示范基地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可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8
2025
-
10
-
21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发文、缴费等业务办理方式变化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优化商标在线服务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 2025年10月20日上线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01发文方式调整新系统上线后,针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业务,自10月20日起,原以链接方式发送的商标电子文书将调整为以附件形式直接发送至申请人的电子发文接收邮箱。 02回文、缴费业务办理方式因发文方式优化,申请人在收到电子文书后,如需办理回文或缴费业务的,原系统办理方式自2025年10月17日起停用。申请人可任选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办理: 1.线上办理: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sso.cnipa.gov.cn/am/#/login)注册用户并登录新系统,通过 “我的账户 - 窗口办理转自行办理”功能,将相关申请转成自行办理,即可在线进行回文、缴费等操作。 2.线下办理:前往最初提交该申请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特别说明:10月17日前已收到我局邮件通知,但申请人尚未完成回文或缴费业务等的,同样适用以上方式。 03新系统网址https://toas.sbj.cnipa.gov.cn/toas-extra-prod/login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5年10月17日
-
点击次数:
5
2025
-
10
-
13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三四号)要求助推我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定于2025年10月9日起面向广东省商标注册申请主体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相关服务工作哪些情况可申请?如何申请?一起来看看吧~1适用情形根据《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省有关主体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请求快速审查,并按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对请求理由及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服务:(一)涉及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且迫切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二)涉及国家或省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赛事、重大展会以及重要文化遗产等标志,且商标保护具有紧迫性的;(三)涉及省级人民政府推动构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的产业链,且商标已经使用的;(四)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与应对该突发公共事件直接相关的;(五)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确有必要,或者其他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02受理条件(一)申请人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提出商标注册快速审查申请。对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快速审查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二)商标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三)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标志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或以上要素的组合;(四)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第二条所列情形密切相关,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五)未提出优先权请求;(六)非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03受理材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知识产...
-
点击次数:
10
2025
-
09
-
18
2025年9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下称《报告》),中国排名提升至全球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稳居36个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之首,2013年以来累计上升25位。这表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取得显著成就。该《报告》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大方面,对全球139个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共设置了制度、人力资本和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等7个领域,共21个二级指标和78项细分指标。《报告》显示,中国在创新产出方面长期处于世界前列,优势明显,2025年排名第5位,较2024年上升2位;创新投入排名全球第19位,较2024年上升4位。1.多项知识产权相关细分指标位居全球第一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商标申请量,创意产品出口额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均排名全球第一。此外,中国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企业供资研发总支出(GERD)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方面排名全球第二。2.创新集群数量排名全球第一中国共拥有24个全球百强创新集群,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排名首次跃居全球之首,北京(第4位)、上海—苏州(第6位)集群位居前十,是全球专利申请、科技创新及创业投资的热点区域。3.品牌价值稳居全球第二2025年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中国品牌总价值达1.81万亿美元,较2024年增长2.84%,位居全球第二。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
点击次数:
8
2025
-
08
-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新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各子系统将逐步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下简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统一管理和统一身份认证。其中,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将首先接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01三类用户信息需完善老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前注册):直接使用原账号及密码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查看完善用户信息并关联历史账号。新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后注册):需先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再完成账号关联操作。法人/商标代理机构注册用户:除基础信息外,还需完成经办人关联操作。代理机构需使用备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备案人员需先办理备案手续。02操作指引及咨询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址:https://sso.cnipa.gov.cn/am/#/login具体操作可参考:完善用户信息操作手册.docx常见问题解答可查阅: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帮助中心咨询电话:010-6321850003注意事项 每位用户仅能关联一个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历史账号。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将可关联的账号信息通知给相关用户。若用户在查收或关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寻求帮助。 现阶段,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尚未上线,用户完善信息后暂无法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访问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用户即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并正常办理商标业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