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国知局: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 粤高
日期: 2019-06-28
浏览次数: 340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要求,决定启动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申报、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组织申报 

(一) 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后拟申报示范企业的,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区市局”)的复核评审。对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优势企业: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其中,“技术创新类”企业指标权重无调整;“商标品牌建设类”和“地理标志运用类”企业将根据培育类型调整相应的指标权重。 

(二) 推荐名额 

示范企业推荐名额见附件,优势企业无推荐名额限制。 

(三)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 

请各省区市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组织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工作。 

二、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工作年度考核 

每年组织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其中,我局负责对省区市局进行年度考核,委托各省区市局对本辖区内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由我局以一定方式公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复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省区市局年度考核结果将与有关企业工作支持政策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省区市局将被确定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并将下一年度该地区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数量的10%增加至15%;排名第一至五的省级局和排名第一的计划单列市局,下一年度该地区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优势企业的10%增加至20%。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 

(一)考核对象 


1.各省区市局。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需要三年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可与复核工作合并同时进行。 

(二) 考核内容 


1.各省区市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培育数量(20分)、经费投入(20分)、政策出台(20分)、培育工作措施及成效(20分)、省级企业培育工作及省辖市企业培育工作情况(20分)等方面情况,满分100分。 


2.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其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其中,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三)工作程序 


1.各省区市局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向我局备案。各省区市局组织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报送我局备案。考核结果按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两个序列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同一等次内须排序。 


2.各省区市局向国家局报送考核材料。各省区市局总结梳理本地区2018年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2019年培育工作计划,与考核信息表一并报送我局。 


3.各省区市局组织推荐先进个人。各省区市局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中,按照名额要求推荐先进个人。从本局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中,按照名额要求推荐先进个人。 

4.公布考核评优结果。对各省区市局的培育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年度考核评审。年度考核结果将以一定方式在系统内公布。同时确定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四)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省级局16个,计划单列市局2个。 

2.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包括省区市局人员、企业人员2个序列(推荐名额见附件)。其中,省区市局先进个人为各省区市局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企业先进个人须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中产生。 

(五)考核及推荐材料 


1.省区市局考核材料。包括《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考核表》(文件加盖公章),本地区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企业考核材料。包括《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在线报我局备案),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进展等。

 
3.先进个人推荐材料。《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复核 

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满三年,由所在省区市局对其进行复核评审。通过复核评审的,报送我局核验。符合条件的,确定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称号,并且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一)复核对象 

2013年度和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查询)。 

(二)复核内容 


1.示范企业。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通过示范企业复核。 

2.优势企业。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通过优势企业复核。 

(三)工作程序 

1.省区市局组织复核评审。各省区市局组织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复核评审;将复核评审情况和结果按期报送我局。

2.确认名单。我局对企业复核材料及省区市局评审情况进行核验。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 

(四)复核材料 

1.省区市局复核材料。包括省区市局对企业的复核评审情况(加盖公章)。 

2.企业复核材料: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书》及示范企业建设期内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书》及优势企业建设期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以上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年度考核材料、三年复核材料(8月31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报送;需各省区市局加盖公章的材料,请报送扫描件(PDF格式)。 

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指导本辖区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做好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优势示范企业视为退出优势示范企业工作序列,优势示范企业称号自动取消,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省区市局不得参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年度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名额及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冯丝雨 010—62086559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 
汪 诚 010—82803888转6007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8
    2026 - 04 - 02
    01报名(一)报名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或2026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二)考点设置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三)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题专栏进入“专利代理师考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原“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用户需使用原系统账号密码登录新版考试系统,首次登录需完善个人信息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1. 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6年4月9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考试系统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考试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
  • 点击次数: 6
    2026 - 03 - 31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聚焦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可感可及的工作基调,围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对外合作水平,部署了十一个方面六十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十五五”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开好局起好步。01聚焦服务中心,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工作统筹部署,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高水平推进国际一流湾区知识产权强省部省共建,高站位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高标准实施大湾区人才高地知识产权领域重点工程,高要求落实知识产权相关考核工作。02聚焦巩固优势,持续提升“深圳—香港—广州”“澳门—珠海”创新集群核心竞争力,加强创新主体 PCT 国际专利布局,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完善重点主体知识产权快速响应和精准服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国际服务供给。03聚焦助力全面创新,加强关键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储备,强化专利奖励激励政策,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探索开展跨区域专利预审工作,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撑保障能力,严格规制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04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指引。05聚焦提质增效,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提升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06聚焦促进“四链”融合,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优化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服务体系,加强专利转化供需对接、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07聚焦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 点击次数: 5
    2026 - 03 - 3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周大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长魏巍、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负责人杜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韩爱朋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情况,并答记者问。01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贾惠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周大旺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长魏巍先生,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负责人杜墨女士,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韩爱朋女士。现在,请胡文辉先生作介绍。02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胡文辉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2023年,国务院部署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三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21个部门和各个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破题、聚力攻坚,纵深推进存量专利盘活、中小企业成长、产业强链增效等多项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在存量专利盘活方面,我们首次完成了全国27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134.9万件存量专利的盘点工作,筛选出68万件转化前景较好的发明专利,与46万家企业精准对接。组织各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路演活动1.6万余次,促成专利成交额150多亿元。在助力企业成长方...
  • 点击次数: 8
    2026 - 03 - 16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任务部署,引导规范国内外申请人撰写申请文件,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涉及标准的发明专利申请指引》,供相关创新主体参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3月《涉及标准的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原文如下: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