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申报】来了!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送给你~

来源: 粤高
日期: 2019-05-11
浏览次数: 139

@广东企业

大家心心念念的

广东专利奖

来了!


 【申报】来了!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送给你~


广东专利金奖

广东专利银奖

广东专利优秀奖

广东杰出发明人奖

等你来申报!

2019年6月26日截止哟~

有兴趣的企业,赶快动起来!



◆◆
第六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
◆◆


一、广东专利奖奖项设置

  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从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从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广东专利金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广东专利优秀奖原则上不超过6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三、申报材料

  (一) 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专利项目)》;
  2.专利证书;
  3.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4.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独立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
  5.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6.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
  7.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社会效益说明,要加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申报广东专利奖;
  10.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1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提供营业执照;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12.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
  2.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
  3.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及继续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技术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6.专利技术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专利技术生态效益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
  8.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
  

四、申报与推荐

  (一)具备推荐及自荐资格的单位及个人
  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
  1.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推荐参评项目和发明人:
  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惠州市科技局;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名院士可以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每个协会推荐项目、发明人各不超过1项)。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项参评项目。
  3.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
  (二)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或自荐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通过“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完成,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在顶行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进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或者通过以下网络链接直接进入该服务窗口: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D02343

进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页面后,请选择页面右侧“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以“申报单位”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选择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单位),提交材料到推荐、自荐单位。

  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24: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申报”功能关闭。
  2.推荐或自荐。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单位从“推荐单位”入口凭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及密码登陆评奖系统,进行初审并根据推荐或自荐名额择优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在完成评奖系统推荐的同时,向评审办公室报送纸质推荐函或自荐函(格式见附件)。
  评奖系统推荐及自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 6月27日24:00,逾期专利评奖系统“推荐”功能关闭;推荐函或自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7:30。
  (三)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申报人在“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下载并填写《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以A4纸单面打印,连同指南所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
  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26 日。
  2.推荐或自荐。推荐单位、院士或自荐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或自荐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7:30。
  

五、联系人

广东专利奖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静,何纯静,刘延君;电话: 89859005,37602161;
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斌;电话:18011911618;
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咨询qq群:584522708。


  附件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doc
  附件2: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doc
  附件3: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doc
  附件4:广东专利奖推荐、自荐函.doc
  附件5:推荐名额表.doc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24
    2026 - 05 - 14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提高商标审查审理工作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推行商标业务申请受理、审查审理及发文全面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01自2026年7月1日起,商标业务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需要提交电子证据的商标业务,应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见附件1)要求提交。  02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网上申请的,商标业务费用依据财政部和发改委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其中商标变更业务网上申请免费,其他商标业务网上申请为九折优惠。具体收费标准可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业务缴费指南》(见附件2)。  03本通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过渡期”(以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时间为准)。在过渡期内,请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要求,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材料。04本通告发出之前已经提交纸件申请的,该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纸件提交。商标局正在进行系统改造,后续将提供纸件转电子件功能,该功能上线后,纸件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 05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业务时,如有问题可通过咨询电话(010-63218500)、网上留言(http://www.cnipa.gov.cn/col/col79/index.html)、商标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和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http://sbj.cnipa.gov.cn/sbj/sbsq/sqzn/202501/t20250110_34944.html)等渠道进行咨询,办理业务存在困难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或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 ...
  • 点击次数: 8
    2026 - 05 - 09
    5月7日,《二〇二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全面呈现202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系统介绍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文化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扎实成果,为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新实践提供权威窗口。保护成效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达82.81分,再创新高。司法保护全面强化,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7.3万件,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220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相关刑事案件2.6万起。行政保护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3.7万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9341件,海关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8642万件。保护体系加快健全,新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129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全年为企业挽回损失27.5亿元。制度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夯实,全年制修订法律法规及规章18部,出台司法解释2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布实施,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商业秘密保护、纠纷仲裁等制度规范密集出台,制度供给更加精准有力。审批登记提质增效截至2025年底,中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631.8万件,同比增长11.1%;有效注册商标量达5303.2万件,同比增长6.5%;著作权年登记总量1067.7万件;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5066个。全年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7104件,同比增长15.26%。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成功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系列报告权威发布,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扩大,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氛围更加浓厚。国际合作走深走实中国...
  • 点击次数: 16
    2026 - 04 - 20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提高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效能,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6年4月17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规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运行管理 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意见》(国知发保字〔2025〕3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是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申请专利之前,由广东中心针对备案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案件提供预审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广东中心遵循“公平公益、主体自愿、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对保护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的专利预审请求“应收尽收”。第三条 广东中心专利预审部遵照公平、高效原则,负责广东省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的备案主体,是指通过广东中心注册备案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本指引所称的代理机构,是指在广东中心完成注册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机构。第五条 ...
  • 点击次数: 12
    2026 - 04 - 15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01健全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研究制定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规定、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指南。制定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完善地方地理标志相关制度。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调研和制度规则研究。02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强化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双处罚”,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的治理力度。充分运用专利快速审查、优先审查、集中审查等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精准服务保障。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进一步加大线索通报移送力度,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案件处置。充分发挥商标快速审查机制作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持续推动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支持推进同名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与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协调一致。03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加强制度宣传推介,引导更多企业选择行政裁决渠道高效化解纠纷。健全优化“国家—省—市”三级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压实省市两级办案主体责任,依法加强行政裁决案件受理办理。对符合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条件的,及时出具证明材料,按程序提出办理请求。支持地方开展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开展光伏产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强化行政裁决和行政确权案件联合办理。支持有条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专业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裁决工作。04加强商标使用管理严格规制通过商标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加大对使用带有欺骗性...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