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来啦!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3-06-30
浏览次数: 12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通告及申报指南。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有关要求,现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各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咨询、审核、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请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注册地址或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所在的区域,以免影响申报和审批进度。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

1.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2.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一:




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1.资助范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和国际注册商标权的单位和个人。





2.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申报条件

资助资金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自然人;


(三)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专利、商标为多方共有的,由共有专利、商标的指定代表人提出申报,且申报代表人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无特别声明的,申报人相关信息以发明专利证书(申请书)、商标注册证所载信息为准。





4.资助项目和标准

(一)专利资助的项目和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获得中国内地发明专利权的,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75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55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100元/件。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明专利权的,资助550元/件。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获得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权的,资助4500元/件;获得美国、日本发明专利权的,资助225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资助550元/件。


3.用款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专利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且用款单位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4.专利权授权后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不予资助。申报资助的专利年费欠缴的,应缴纳年费后再提交资助申报。




(二)商标资助的项目和标准: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550元,每件商标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2.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500元,且该项同一申报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3.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550元,且该项同一申报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超过3件。


4.用款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商标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商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且年度获得市级商标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5.正在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续展、变更、转让、移转等行为不属于资助范围。港澳台地区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





5.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一)专利资助需提供的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发明专利):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的申请信息和已缴费信息页面的截图(个人签字,或单位使用电子签章),港澳台发明专利无需提供缴费信息。


  2.国外发明专利: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出具的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中文译文需使用电子签章(个人申报人签字)或翻译机构(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章。


  3.专利权为多方共有的,申报人须提交已经获得共有权利人同意其提出专利资助申报的声明(申报人签字盖章)。


  4.申报资助的专利缴纳年费后查询未显示年费已缴纳的,应提交专利年费缴纳凭证。


  5.单位提供银行开户材料,个人提供银行储蓄卡账户信息。


  6.申报人应在申报系统中关联使用主体资格电子证照,单位主体资格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个人主体资格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广州市全日制学校学习的非广州户籍学生应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扫描件。




(二)商标资助需提供的材料


1.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及中文译件,均需使用电子签章(个人申报人签名)。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报人需准确填写马德里商标信息(商标注册形式、商标名称、商标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类别、国际注册号、国际注册日、到期日、指定国核准注册日等),并提供国际注册证、指定国核准保护声明及中文译文。若该指定国无核准文件,可提供国际局商标档案(显示该国属于默认核准)截图。中文译文需使用电子签章(个人申报人签字)或翻译机构(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章。


  (2)欧盟等地区及单一国家商标国际注册:申报人需准确填写商标信息(商标注册形式、商标名称、商标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地址、类别、申请号、申请日、注册号、注册日、到期日等),并提供商标注册证/注册公告及中文译文。如商标注册证书未体现商标获得批准时间,应补充提供该国商标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查询截图。中文译文需使用电子签章(个人申报人签字)或翻译机构(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章。


  2.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申报人须提交已经获得共有权利人同意其提出商标资助申报的声明(申报人签字盖章)。


  3.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提供代理委托书或合同(及中文译本)、代理服务费收费凭证和说明。


  4.单位提供银行开户材料,个人提供银行储蓄卡账户信息。


  5.申报人应在申报系统中关联使用主体资格电子证照,单位主体资格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个人主体资格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广州市全日制学校学习的非广州户籍学生应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扫描件。





6.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891),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区局审批)”栏目,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单位使用法人账户、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不接受使用个人账户申报法人事项。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4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3


商标国际注册资助: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7




(二)受理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申报材料。经审查须补正材料的,区知识产权局应当一次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项目入库


  审核通过的资助资金项目将进入资助资金项目库,纳入2024年度转移支付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预算计划中。




(四)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也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七.咨询电话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2345。

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81309319、81303421、813090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进行身份认证登录:请浏览网页:http://www.gdzwfw.gov.cn/portal/help/index.html,或联系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2345。

2.如何查询申报进度:登录广州市民网页(my.gz.gov.cn)-我的办事厅。同时,相关事项如有进展,申报人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

3.如何撤回申报:登录广州市民网页(my.gz.gov.cn)-我的办事厅-在办事项,撤回申报。

4.如何补齐材料:登录广州市民网页(my.gz.gov.cn)-我的办事厅-补齐补正,进行材料补齐补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二:




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

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来啦!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4
    2025 - 09 - 18
    2025年9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下称《报告》),中国排名提升至全球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稳居36个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之首,2013年以来累计上升25位。这表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取得显著成就。该《报告》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大方面,对全球139个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共设置了制度、人力资本和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等7个领域,共21个二级指标和78项细分指标。《报告》显示,中国在创新产出方面长期处于世界前列,优势明显,2025年排名第5位,较2024年上升2位;创新投入排名全球第19位,较2024年上升4位。1.多项知识产权相关细分指标位居全球第一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商标申请量,创意产品出口额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均排名全球第一。此外,中国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企业供资研发总支出(GERD)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方面排名全球第二。2.创新集群数量排名全球第一中国共拥有24个全球百强创新集群,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排名首次跃居全球之首,北京(第4位)、上海—苏州(第6位)集群位居前十,是全球专利申请、科技创新及创业投资的热点区域。3.品牌价值稳居全球第二2025年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中国品牌总价值达1.81万亿美元,较2024年增长2.84%,位居全球第二。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 点击次数: 2
    2025 - 08 -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新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各子系统将逐步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下简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统一管理和统一身份认证。其中,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将首先接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01三类用户信息需完善老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前注册):直接使用原账号及密码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查看完善用户信息并关联历史账号。新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后注册):需先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再完成账号关联操作。法人/商标代理机构注册用户:除基础信息外,还需完成经办人关联操作。代理机构需使用备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备案人员需先办理备案手续。02操作指引及咨询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址:https://sso.cnipa.gov.cn/am/#/login具体操作可参考:完善用户信息操作手册.docx常见问题解答可查阅: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帮助中心咨询电话:010-6321850003注意事项 每位用户仅能关联一个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历史账号。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将可关联的账号信息通知给相关用户。若用户在查收或关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寻求帮助。 现阶段,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尚未上线,用户完善信息后暂无法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访问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用户即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并正常办理商标业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
  • 点击次数: 2
    2025 - 08 - 07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体验,自2025年8月6日0时起,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中的商标公告子系统、商标裁文公开子系统和商标注册证明公示子系统将启用新网址。具体网址如下:商标公告: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brandNotice商标注册证明公示: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collectionButtons商标注册审查决定文书: 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trademarkRegistration商标异议决定书: 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trademarkRegistration商标评审文书: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trademarkAssessment请相关用户注意网址变更信息,及时更新访问链接,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5年8月5日
  • 点击次数: 4
    2025 - 06 - 28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一、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人民币标准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以下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一)代国际局收取的国际申请费序号内容费用1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116202超出30页每页加收1303电子方式提交减缴(PDF格式)17504电子方式提交减缴(XML格式)2620(二)代国际局收取的手续费      1750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二、适用范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5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5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标准。除代国际局收取的费用之外,检索费等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具体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