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国知局:到2025年将建成20个左右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2-06-23
浏览次数: 19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2日通过官网发布《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该方案确定有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国知局:到2025年将建成20个左右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20日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目标引领、因地制宜、择优遴选、动态管理,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品质服务,建设一批示范区,探索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在重点地区初步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带动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示范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科学合理,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良好,法治化水平较高,全链条保护运行顺畅,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三、重点任务


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人民政府要对照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明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结合实际需求,立足区域基础,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示范区建设。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加强对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形势的研判,科学合理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知识产权,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顾。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划,部署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规章。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和海关保护等环节的行政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的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有效打击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促进行政和司法办案标准统一。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机制建设,严厉惩戒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确权案件与各类侵权纠纷案件联合审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广利用仲裁、调解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的衔接机制。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及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保护部门设置。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布局建设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机制。研究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


(五)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公共外交。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与区域内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信息交流。健全区域内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积极回应国内外权利人关切。综合利用各类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挖掘宣传区域内知识产权优秀案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


(六)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加强对区域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支持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强化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拓展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


四、组织实施


(一)创建条件。拟申报示范区建设的主体应为地级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或直辖市下属区(县)。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有力,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健全且运行良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水平较高,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较为健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水平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资源保障良好。


(二)创建程序。申报城市(地区)人民政府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经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示范区的申报、遴选、管理和验收评审等工作,择优选定若干城市(地区)开展示范区建设,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评审的,认定为示范区,示范有效期为3年。示范有效期满,示范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续展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继续认定为示范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与现有知识产权创建示范工作的衔接,制定申报指引,推动示范区建设。各有关地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创新组织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定位明确、精简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资源投入,强化人才支持和条件保障,确保高质量建设。


(二)严格创建示范。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应严格按照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认定为示范区的城市(地区)要总结巩固建设成果,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面提升。


(三)强化政策支持。对于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和认定的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政策清单,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资源供给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在行政和司法保护创新工作推进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严格监督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地区建立信息报送和评估机制,完善问题导向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第三方监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做好对示范区建设及示范过程中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完成情况的总结评估。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明显问题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示范区建设或认定资格。


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建设城市(地区)及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和认定完成后,要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5
    2025 - 10 - 21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发文、缴费等业务办理方式变化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优化商标在线服务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 2025年10月20日上线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01发文方式调整新系统上线后,针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业务,自10月20日起,原以链接方式发送的商标电子文书将调整为以附件形式直接发送至申请人的电子发文接收邮箱。 02回文、缴费业务办理方式因发文方式优化,申请人在收到电子文书后,如需办理回文或缴费业务的,原系统办理方式自2025年10月17日起停用。申请人可任选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办理: 1.线上办理: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sso.cnipa.gov.cn/am/#/login)注册用户并登录新系统,通过 “我的账户 - 窗口办理转自行办理”功能,将相关申请转成自行办理,即可在线进行回文、缴费等操作。 2.线下办理:前往最初提交该申请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特别说明:10月17日前已收到我局邮件通知,但申请人尚未完成回文或缴费业务等的,同样适用以上方式。 03新系统网址https://toas.sbj.cnipa.gov.cn/toas-extra-prod/login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5年10月17日
  • 点击次数: 3
    2025 - 10 - 13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三四号)要求助推我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定于2025年10月9日起面向广东省商标注册申请主体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相关服务工作哪些情况可申请?如何申请?一起来看看吧~1适用情形根据《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省有关主体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请求快速审查,并按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对请求理由及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服务:(一)涉及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且迫切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二)涉及国家或省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赛事、重大展会以及重要文化遗产等标志,且商标保护具有紧迫性的;(三)涉及省级人民政府推动构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的产业链,且商标已经使用的;(四)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与应对该突发公共事件直接相关的;(五)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确有必要,或者其他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02受理条件(一)申请人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提出商标注册快速审查申请。对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快速审查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二)商标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三)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标志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或以上要素的组合;(四)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与《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第二条所列情形密切相关,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五)未提出优先权请求;(六)非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03受理材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知识产...
  • 点击次数: 6
    2025 - 09 - 18
    2025年9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下称《报告》),中国排名提升至全球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稳居36个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之首,2013年以来累计上升25位。这表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取得显著成就。该《报告》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大方面,对全球139个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共设置了制度、人力资本和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等7个领域,共21个二级指标和78项细分指标。《报告》显示,中国在创新产出方面长期处于世界前列,优势明显,2025年排名第5位,较2024年上升2位;创新投入排名全球第19位,较2024年上升4位。1.多项知识产权相关细分指标位居全球第一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商标申请量,创意产品出口额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均排名全球第一。此外,中国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企业供资研发总支出(GERD)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方面排名全球第二。2.创新集群数量排名全球第一中国共拥有24个全球百强创新集群,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排名首次跃居全球之首,北京(第4位)、上海—苏州(第6位)集群位居前十,是全球专利申请、科技创新及创业投资的热点区域。3.品牌价值稳居全球第二2025年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中国品牌总价值达1.81万亿美元,较2024年增长2.84%,位居全球第二。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 点击次数: 4
    2025 - 08 -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新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各子系统将逐步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下简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统一管理和统一身份认证。其中,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将首先接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01三类用户信息需完善老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前注册):直接使用原账号及密码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查看完善用户信息并关联历史账号。新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后注册):需先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再完成账号关联操作。法人/商标代理机构注册用户:除基础信息外,还需完成经办人关联操作。代理机构需使用备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备案人员需先办理备案手续。02操作指引及咨询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址:https://sso.cnipa.gov.cn/am/#/login具体操作可参考:完善用户信息操作手册.docx常见问题解答可查阅: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帮助中心咨询电话:010-6321850003注意事项 每位用户仅能关联一个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历史账号。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将可关联的账号信息通知给相关用户。若用户在查收或关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寻求帮助。 现阶段,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尚未上线,用户完善信息后暂无法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访问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用户即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并正常办理商标业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