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1-07-29
浏览次数: 34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女性科技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科技事业十分重要的力量。




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科发才〔2021〕1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全国妇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社科院、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科技部   全国妇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健康委

国资委   中科院

工程院   社科院

全国总工会   中国科协

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1年6月17日



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


女性科技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科技事业十分重要的力量。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深刻认识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女性科技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能力显著提升,在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工程实践等各个方面作出杰出贡献,充分彰显出巾帼力量。但从总体上看,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仍较为缺乏,女性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中仍面临一些瓶颈问题,符合女性科技人才特点的专项政策不足,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十四五”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要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环境,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坚持“四个面向”,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女性科技人才,为建成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

1.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中,要创造条件吸纳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在若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探索设立女科学家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继续落实好相关人才项目中放宽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的政策,进一步统筹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人才项目中女性科研人员的申请年龄。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科研专项。


2.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咨询、科技政策制定、科技伦理治理和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等科技活动,提高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度。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奖励、国家人才计划等各类评审工作中,逐步提高女性专家参与比例。国家科技专家库等科技评审专家库,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专家入库。


3.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等积极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出国访学,出国(境)培训计划项目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工作,提升其国际影响力和活跃度。


4.扩展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学术网络。科技领域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要提高常务理事、学会负责人、会员以及代表中的女性比例,鼓励设立女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科技类学术会议要增加女性大会主席、主持人和主要学术报告人的数量,鼓励设立女性专场。加强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领导力培训。


5.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年满60周岁或年满55周岁退休。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执行高级专家离休退休有关政策。国有企业要认真落实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相关政策,做好女性高级专家退休相关工作。



三、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6.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高质量发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加强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特派员行动,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


7.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各参与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交流合作,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工会、妇联的基层组织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服务与关怀。广泛开展巾帼科普志愿服务,助力提高全民科学素养。



四、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8.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人才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报人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科学家作为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


9.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各类评选表彰中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中,鼓励提名女性负责人项目。逐步扩大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规模,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女科学家的科技奖项。


10.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中,执行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的资助政策。探索在人才计划评审中,向评审专家宣传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

五、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

11.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资助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商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资格。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允许女性科研人员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延长结题时间。


12.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对于在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加大表彰奖励力度。

六、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

13.培养女学生的科学兴趣。大力宣传女科学家典型事迹和科技女性卓越贡献,常态化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培养女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活动要提高中小学女学生参与度。鼓励支持女学生参与中小学生科技竞赛活动。


14.鼓励女性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要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置理工科专业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鼓励更多女大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对理工科女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辅导,引导更多女学生选择科研作为终身职业。

七、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

15.加强统计和研究工作。研究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指标体系,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持续开展“科技与性别”研究,对科技政策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对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开展跟踪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政策提供支撑。


16.加强制度保障。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性别差异和女性特殊需求,具备条件的要对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专门部署,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3
    2026 - 05 - 14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提高商标审查审理工作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推行商标业务申请受理、审查审理及发文全面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01自2026年7月1日起,商标业务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需要提交电子证据的商标业务,应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见附件1)要求提交。  02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网上申请的,商标业务费用依据财政部和发改委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其中商标变更业务网上申请免费,其他商标业务网上申请为九折优惠。具体收费标准可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业务缴费指南》(见附件2)。  03本通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过渡期”(以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时间为准)。在过渡期内,请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商标业务电子证据提交指引》要求,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材料。04本通告发出之前已经提交纸件申请的,该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纸件提交。商标局正在进行系统改造,后续将提供纸件转电子件功能,该功能上线后,纸件申请的答复及补充材料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 05当事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业务时,如有问题可通过咨询电话(010-63218500)、网上留言(http://www.cnipa.gov.cn/col/col79/index.html)、商标注册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和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http://sbj.cnipa.gov.cn/sbj/sbsq/sqzn/202501/t20250110_34944.html)等渠道进行咨询,办理业务存在困难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或地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 ...
  • 点击次数: 1
    2026 - 05 - 09
    5月7日,《二〇二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全面呈现202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系统介绍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文化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扎实成果,为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新实践提供权威窗口。保护成效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达82.81分,再创新高。司法保护全面强化,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7.3万件,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220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相关刑事案件2.6万起。行政保护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3.7万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9341件,海关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8642万件。保护体系加快健全,新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129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全年为企业挽回损失27.5亿元。制度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夯实,全年制修订法律法规及规章18部,出台司法解释2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布实施,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商业秘密保护、纠纷仲裁等制度规范密集出台,制度供给更加精准有力。审批登记提质增效截至2025年底,中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631.8万件,同比增长11.1%;有效注册商标量达5303.2万件,同比增长6.5%;著作权年登记总量1067.7万件;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5066个。全年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7104件,同比增长15.26%。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成功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系列报告权威发布,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扩大,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氛围更加浓厚。国际合作走深走实中国...
  • 点击次数: 3
    2026 - 04 - 20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提高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效能,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6年4月17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规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运行管理 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意见》(国知发保字〔2025〕3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是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申请专利之前,由广东中心针对备案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案件提供预审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广东中心遵循“公平公益、主体自愿、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对保护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的专利预审请求“应收尽收”。第三条 广东中心专利预审部遵照公平、高效原则,负责广东省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的备案主体,是指通过广东中心注册备案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本指引所称的代理机构,是指在广东中心完成注册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机构。第五条 ...
  • 点击次数: 2
    2026 - 04 - 15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01健全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研究制定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规定、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指南。制定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完善地方地理标志相关制度。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调研和制度规则研究。02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强化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双处罚”,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的治理力度。充分运用专利快速审查、优先审查、集中审查等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精准服务保障。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进一步加大线索通报移送力度,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案件处置。充分发挥商标快速审查机制作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持续推动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支持推进同名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与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协调一致。03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加强制度宣传推介,引导更多企业选择行政裁决渠道高效化解纠纷。健全优化“国家—省—市”三级行政裁决工作体系,压实省市两级办案主体责任,依法加强行政裁决案件受理办理。对符合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条件的,及时出具证明材料,按程序提出办理请求。支持地方开展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开展光伏产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强化行政裁决和行政确权案件联合办理。支持有条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专业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裁决工作。04加强商标使用管理严格规制通过商标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加大对使用带有欺骗性...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