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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
来源:
粤高
日期:
2019-09-16
浏览次数:
2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要求,明确指出“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服务网点布局不合理、基础信息获取不便利、服务平台同质化严重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围绕我国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对于知识产权信息的现实需求,以问题为导向,做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顶层设计,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化支撑,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队伍智力支持,努力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效能,对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若干意见》共四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组织实施,共十八条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明确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体系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区域或专业性公共服务节点为骨干、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网点”的结构体系。明确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宗旨是便民利民,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骨干网络、整合公共资源拓展服务渠道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式和工作抓手。 “基本原则”从明确责任、建设重点、建设主体以及基本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明确责任方面,坚持“统筹谋划、分级负责”,做到全国一盘棋,实现均等化。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做好顶层设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本地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分级分类指导系统内公共服务机构、部际合作的公共性机构及市场化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建设重点方面,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关键”。从基础数据开放共享、基本检索分析工具有效供给、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重要节点和专业机构建设等方面着力,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对高质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日益增长的旺盛需求。建设主体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支持和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类社会资源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或者低成本信息服务。基本要求方面,遵循“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实现各服务主体以及数据库间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形成一张信息和服务顺畅流转的网络,发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最大社会效益。 “总体目标”从2022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规划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目标相呼应。 第二部分关于建立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该部分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若干意见》核心内容。一是发挥职能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省级、地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为主的主干网络,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发挥主渠道作用。二是强化部际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向高校、科研院所、图情机构等领域延伸,统筹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三是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信息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四是加强信息传播利用及信息资源管理的统筹工作,推进信息传播利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五是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加快建立体系的统筹协调机制,经验交流机制、服务协作机制和成果共享机制等,实现服务效能最大化。 《若干意见》中主干网络是由知识产权系统内的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骨干服务机构组成,承担提供基础性、系统性、权威性和所在区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主责,辐射支撑服务网点,是体系建设的重点。服务网点是由知识产权系统之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图情机构、行业组织等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组成,承担提供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职责,联接依托主干网络,是体系建设的服务终端。依托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系统主干网络,辐射各层各类社会信息服务网点,构建立体化、多层级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部分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首先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信息化支撑,以及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路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定位于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汇集中枢和传输枢纽,既是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各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支撑,也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网络支撑。作为全量数据仓库,汇聚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国际交换数据和部委共享数据等,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互联互通,做到专业数据应有尽有,相关数据互联互通,解决数据资源和服务碎片化、分散化问题,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实现数据资源的基础性、权威性、共享性和安全性,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是全国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和枢纽,具有总平台的色彩,主要由业务服务、政务服务、信息服务三个板块组成,以大数据中心为基础,聚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为政府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便利高效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公众普遍需求。 此外,就加强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服务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地方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等作为体系重要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鼓励支持各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鼓励建设开放协同的产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三是支持各地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培训、帮扶等公共服务。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建立一支专业化、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队伍。五是深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国际合作,建立完善信息国际交流机制,不断扩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规模数量等。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担负起统筹者、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三是加强效能评估,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评估机制。
认真做好《若干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积极推动各地认真落实好《若干意见》,早日在全国建成运转高效、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为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着力在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发力,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专题数据库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二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支持指导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整体能力。三是加大整合社会资源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共服务渠道和领域,丰富公共服务内容。四是尽快发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明确信息服务体系节点、网点职责任务,努力提高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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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下称《报告》),中国排名提升至全球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稳居36个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之首,2013年以来累计上升25位。这表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取得显著成就。该《报告》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大方面,对全球139个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共设置了制度、人力资本和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等7个领域,共21个二级指标和78项细分指标。《报告》显示,中国在创新产出方面长期处于世界前列,优势明显,2025年排名第5位,较2024年上升2位;创新投入排名全球第19位,较2024年上升4位。1.多项知识产权相关细分指标位居全球第一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商标申请量,创意产品出口额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均排名全球第一。此外,中国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本国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企业供资研发总支出(GERD)占比等相关细分指标方面排名全球第二。2.创新集群数量排名全球第一中国共拥有24个全球百强创新集群,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排名首次跃居全球之首,北京(第4位)、上海—苏州(第6位)集群位居前十,是全球专利申请、科技创新及创业投资的热点区域。3.品牌价值稳居全球第二2025年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中国品牌总价值达1.81万亿美元,较2024年增长2.84%,位居全球第二。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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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新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各子系统将逐步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下简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统一管理和统一身份认证。其中,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将首先接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01三类用户信息需完善老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前注册):直接使用原账号及密码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查看完善用户信息并关联历史账号。新用户(2025年8月1日0点后注册):需先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再完成账号关联操作。法人/商标代理机构注册用户:除基础信息外,还需完成经办人关联操作。代理机构需使用备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备案人员需先办理备案手续。02操作指引及咨询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址:https://sso.cnipa.gov.cn/am/#/login具体操作可参考:完善用户信息操作手册.docx常见问题解答可查阅: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帮助中心咨询电话:010-6321850003注意事项 每位用户仅能关联一个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历史账号。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将可关联的账号信息通知给相关用户。若用户在查收或关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寻求帮助。 现阶段,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尚未上线,用户完善信息后暂无法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访问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待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后,用户即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并正常办理商标业务。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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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体验,自2025年8月6日0时起,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中的商标公告子系统、商标裁文公开子系统和商标注册证明公示子系统将启用新网址。具体网址如下:商标公告: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brandNotice商标注册证明公示: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collectionButtons商标注册审查决定文书: 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trademarkRegistration商标异议决定书: 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trademarkRegistration商标评审文书:https://pub.sbj.cnipa.gov.cn/toas-pub-prod/portalui-pub-prod/trademarkAssessment请相关用户注意网址变更信息,及时更新访问链接,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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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一、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人民币标准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以下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一)代国际局收取的国际申请费序号内容费用1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116202超出30页每页加收1303电子方式提交减缴(PDF格式)17504电子方式提交减缴(XML格式)2620(二)代国际局收取的手续费 1750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标准将另行公布。二、适用范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5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申请的国际申请费,以及收到日在2025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PCT国际初步审查要求的手续费,适用本标准。除代国际局收取的费用之外,检索费等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标准保持不变,具体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专利收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