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新闻资讯 News and information 掌握知产最新动态 创造IP无限价值

政策解读|国知局关于《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来源: 粤高
日期: 2025-01-10
浏览次数: 3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关于“制定推广知识产权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工作部署,围绕提升专利商标代理质量,从源头上夯实专利转化运用基础,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会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制定了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一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提出了明确要求。《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当与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签订商标代理委托合同,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事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对专利代理行为规范以及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合法权益作出了细化规定。


二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通过发布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委托方和代理机构,特别是为自然人、小微企业和中小型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在合同中明晰基本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对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提升代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针对当前行业中存在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包授权”、业务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设置相应的合同条款,要求双方进行承诺或约定,进而共同避免相关行为。这对于引导和规范专利商标代理行为、防范代理执业风险,促进行业公平有序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结构相对统一,均设有12个条款,分为前言,委托事项,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保密义务,工作期限,费用,双方明确的共识,违约责任,其他约定事项,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期限及解除,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示范文本既针对代理事务的共性事宜设置了格式条款,也兼顾考虑了需要双方自行约定的工作时限、争议解决方式等协议条款。


需要指出的是,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仅涉及中国专利申请事务、专利权无效宣告事务、与著录项目变更等事务相关的其他事务;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仅涉及中国商标注册申请事务、商标后续事务、商标异议及评审事务等。示范文本不涉及涉外专利、商标代理事务以及诉讼事务。


三、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一是明确代理事务的法律关系。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围绕专利、商标代理业务的委托和被委托的法律关系展开,要求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原则,通过建立联系人制度、约定工作时限、提交必要资料、确认反馈程序等,加大对委托方和代理机构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确保代理业务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二是引导委托人知晓代理事项。为方便委托人充分认识和理解代理业务,便于准确地表述和明确委托事项,合同对于委托代理相关服务事项及内容,均以列表的方式呈现,以便引导委托人确定委托事项和内容,了解和把握专利、商标代理有关法律规定,提高专利、商标申请人的合同法律意识。


三是明确委托人和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明确了委托人知情权、更换专利代理师或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权利,代理机构要求委托方提供必要资料或技术材料的权利,因过错导致权利丧失后应负的赔偿责任等。合同示范文本注重委托人和代理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平衡,既强调对委托人权利的充分保障,体现代理机构勤勉尽责、合法执业的要求,也关注代理机构相关免责情形等权利保障。


四是提示实践中常见风险和纠纷。合同示范文本针对代理实务中时常发生的合同纠纷和潜在风险,均设置了相关条款予以提示和引导。例如,任何专利申请都存在不被授权的可能,任何专利都存在被无效的风险;任何商标注册申请都存在不被核准的可能,任何商标都存在被无效的风险。针对“包授权”,要求代理机构不应当作出代理结果的承诺和保证。对于多个直接关系委托人利益的重要时间节点,建议委托方和代理机构就工作期限进行约定;关于代理费用事宜单设条款,明确合同费用的组成内容以及双方需约定的付款期限。


五是引导委托人和代理机构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以专利代理为例,对于委托人,要求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真实发明创造为基础进行专利申请,且承诺不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对于专利代理机构,要求其承诺依法依规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不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如发现委托人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风险,有提示相关风险的义务。经代理机构提示,委托人坚持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有权终止本案代理服务。值得注意的是,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提示行为,不构成行政监管中的免责理由。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同样规定了相关内容。


四、当事人在签订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时,是否必须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人、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合同示范文本不具有强制性,委托方和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在认真阅读和准确理解合同文本内容、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参考选用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修改形成个性化合同,也可以直接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



推荐服务
  • 点击次数: 6
    2026 - 04 - 02
    01报名(一)报名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或2026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二)考点设置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三)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题专栏进入“专利代理师考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原“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用户需使用原系统账号密码登录新版考试系统,首次登录需完善个人信息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1. 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6年4月9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考试系统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考试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
  • 点击次数: 4
    2026 - 03 - 31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聚焦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可感可及的工作基调,围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对外合作水平,部署了十一个方面六十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十五五”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开好局起好步。01聚焦服务中心,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工作统筹部署,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高水平推进国际一流湾区知识产权强省部省共建,高站位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高标准实施大湾区人才高地知识产权领域重点工程,高要求落实知识产权相关考核工作。02聚焦巩固优势,持续提升“深圳—香港—广州”“澳门—珠海”创新集群核心竞争力,加强创新主体 PCT 国际专利布局,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完善重点主体知识产权快速响应和精准服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国际服务供给。03聚焦助力全面创新,加强关键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储备,强化专利奖励激励政策,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探索开展跨区域专利预审工作,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撑保障能力,严格规制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04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指引。05聚焦提质增效,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提升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06聚焦促进“四链”融合,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能,优化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服务体系,加强专利转化供需对接、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07聚焦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 点击次数: 3
    2026 - 03 - 3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周大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长魏巍、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负责人杜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韩爱朋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情况,并答记者问。01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贾惠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周大旺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长魏巍先生,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负责人杜墨女士,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韩爱朋女士。现在,请胡文辉先生作介绍。02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胡文辉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2023年,国务院部署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三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21个部门和各个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破题、聚力攻坚,纵深推进存量专利盘活、中小企业成长、产业强链增效等多项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在存量专利盘活方面,我们首次完成了全国27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134.9万件存量专利的盘点工作,筛选出68万件转化前景较好的发明专利,与46万家企业精准对接。组织各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路演活动1.6万余次,促成专利成交额150多亿元。在助力企业成长方...
  • 点击次数: 4
    2026 - 03 - 16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任务部署,引导规范国内外申请人撰写申请文件,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涉及标准的发明专利申请指引》,供相关创新主体参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3月《涉及标准的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原文如下:
Copyright © 2018 - 2019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地址:中国·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 B 塔 4416
电话:+86 020-32502900
传真:+86 020-32502999
邮编:510000


X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 020-32502900
6

二维码管理

返回顶部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