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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示范区建设申报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荐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督查激励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落实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需要和有关地方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及工作基础,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个示范区,推荐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名额分配数量(附件1)。(二)示范区建设以保护当地优势特色和经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标志为主,经公告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超过3年。(三)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四)优先选择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五)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2022 - 05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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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全文法发〔2022〕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公共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充分发挥区块链在促进司法公信、服务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一、 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推动区块链技术与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应用区块链平台服务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二) 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形成较为完备的区块链司法领域应用标准体系,数据核验、可信操作、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基础支持能力大幅提升;区块链在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工作中...
2022 - 05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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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确保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我局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现将《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试点过程中如有突出问题、创新做法、典型经验等,请及时反馈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2年5月11日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专利法》创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目前,《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审查规则尚在修订中。根据《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四二三号),过渡期内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只收不审”,制度尚未正式运行。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化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做好政策、机制、平台、项目等各方面准备,特制定如下试点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本方案中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是开展试点的省级...
2022 - 0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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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穗科字〔2022〕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十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学技术局反映。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pdf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16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新时 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 区〔2019〕268 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 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 号)部署要求, 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案(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十条”)。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 实国家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为主线,推动科技、金融、财税等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作用,从优化资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优化创 新创业基础条件、培育壮大企业集群等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 小企业研发的制度体系,引导人才、资本、项目、平台等创新要 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
2022 - 0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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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事项的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范围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
2022 - 05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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