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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奖补!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拟奖补省份名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拟奖补省份名单,拟确定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8个省份(按行政区划顺序)为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关于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拟奖补省份名单的公示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了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有关部门,我局联合财政部采用客观指标,依据2019年和2020年的数据,对完成备案的30个省进行了评价,按照得分情况,拟确定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8个省份(按行政区划顺序)为2021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运用促进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电话:010—62083864、62085316传真:010—62086561电子邮件:ipyunying@126.com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5月31日相关阅读: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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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来了
《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办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26日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所称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以下简称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第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严重影响行业发展的;(三)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重大案件;(四)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第四条 请求对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的,应当符合第三条所述的情形,并具备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四)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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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启用新专利法修改的17个表格
5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专利法修改相关表格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修订的表格将于2021年6月1日启用,涉及修订的旧版表格将同时停止使用。关于公布专利法修改相关表格的通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二三号公告《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我局对专利法修改相关的请求类表格作出适应性调整,现将修订后的表格进行公布(表格清单见附件),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可通过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专栏下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使用。本次修订的表格将于2021年6月1日启用,涉及修订的旧版表格将同时停止使用。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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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公安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5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 安 部2021年5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服务科技创新、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标法、专利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意见。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作配合,包括情况交流、专业支撑、基础建设、法律研究、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等事项。第三条 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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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推动外贸外交的重要领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格地理标志管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地理标志领域治理能力,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水平保护。完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法治化水平,严格地理标志审查认定,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统筹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 坚持高标准管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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